財聯社(北京,記者 陳靖)訊 近日,華福證券一員工在基金產品違規承諾收益、虛假宣傳而收到監管層關注。

新疆證監局發佈公告顯示,竇世超在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北京南路證券營業部任職期間,在基金產品銷售過程中存在違規對投資者做出盈虧承諾的行爲。新疆證監局決定,對竇世超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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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保收益等營銷被嚴查,渠道方銷售私募基金熱情或降溫。若監管認定券商在銷售中存在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等過錯行爲,或許將有利於投資者求償。那麼對於券商來說,早期產品銷售中的失誤將導致公司付出更多代價。

華福證券一員工接監管罰單

禁止"保底保收益"的這把火,已經燒到了渠道方。

5月12日,新疆證監局發佈一則行政處罰公告。公告顯示,華福證券員工竇世超在華福證券烏魯木齊北京南路證券營業部任職期間,在基金產品銷售過程中存在違規對投資者做出盈虧承諾的行爲,有力整治了基金產品銷售的市場亂象。

經查,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新疆證監局決定對竇世超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應當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強化守法合規意識,做到依法合規執業。

部分銷售渠道爲了吸引投資者關注,在宣傳時往往強調基金收益,卻忽略風險提示。很多缺乏風險識別能力的投資者往往聽信基金銷售人員承諾的"投資無風險"、"高收益"、"收益有保證"等宣傳內容而購買基金產品,但最終基金收益遠遠達不到預期,甚至會出現虧損。

對於其影響,業內人士表示,此前相關基金產品銷售的渠道方"保收益"不當營銷行爲已成爲行業頑疾,因而如今在面臨監管處罰的情況下,一方面銷售渠道可能對營銷方式進行調整,另一方面,對銷售基金產品的熱情可能會降低。

監管嚴查保本保收益營銷

隨着居民財富的不斷累積,投資理財需求日益增長。由於基金產品具有專業投資、分散風險的特點,同時投資門檻較低,很多投資者會選擇購買公募基金產品以獲取投資收益。2016年,在調查"公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在銷售基金產品時人爲誇大收益、虛假宣傳,造成投資者對產品風險及收益理解出現偏差"時,四成以上被調查投資者認爲公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誇大收益、虛假宣傳行爲。

"一日遊,收益穩穩地,一天三五點,一個月60%-150%不是夢"、"不求翻倍,只尋60%保底收益"、"一旦跟上,帶您稱霸股市"。上述看似令人"心動"的話語,已被監管定義爲"承諾收益或誤導投資者的信息",而發佈該類信息屬不當營銷行爲。

爲保障基金投資者的知情權和收益權,《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與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相符,不得有預測基金的證券投資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諾損失;誇大或者片面宣傳基金等行爲。"《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同時規定,基金銷售機構在銷售產品過程中,應勤勉盡責,審慎履職,基於投資者的不同風險承受能力以及產品的不同風險等級等因素,提出明確的適當性匹配意見,將適當的產品銷售給適合的投資者,並對違法違規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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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人士告訴記者,現在監管部門,比如說自律部門基金業協會,還有主管部門證監會、證監局,對私募機構的監管尺度,底線就是不允許承諾收益。但是有些中間渠道會打擦邊球,就是他們知道管理人不能講,他們就去講--向投資者承諾一個收益,進行擦邊球式的宣傳和推介。

渠道方已習慣有參考收益率的銷售模式。渠道一般都是一個多元化的渠道,就是既銷售公募產品,也有可能銷售一些銀行類的理財產品、固定收益類的產品,還有一些企業的專項債券,這些雖然不能明面地公開說一年多少收益,但是有一個可以說是約定俗成的、大家心照不宣的預期收益率供參考。而渠道方在習慣這種(有參考收益率的)銷售模式以後,在銷售證券類私募基金產品時,也要找一個大概的收益率對外宣傳。

對此情況,各地證監局多措並舉,從三方面整治基金產品銷售的市場亂象。

一是聚焦監管難點,率先處罰券商等銷售渠道。以分支機構或營業部違規經營爲突破口,率先對其作出立案稽查和行政處罰,達到有力震懾券商及分支機構的效果。

二是嚴懲不當營銷,強化券商勤勉盡責職責。目前,少數券商爲招攬客戶,忽視營銷合規管理,大量發佈承諾收益或誤導投資者的信息,已經成爲頑疾。

三是維護監管權威,對陽奉陰違行爲保持高壓態勢。對持有僥倖心理、不配合調查的券商以及分支機構,各地證監局始終保持着零容忍的態度,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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