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對公賬戶成協助詐騙洗錢新利器,工行招行等銀行員工涉“幫信罪”被拘

作者:郝昕瑤

“我同事被銬走了,給詐騙公司開戶,160多個公司……”

招商銀行北京某支行一位對公業務經理日前告訴界面新聞記者,這位被公安機關銬走的招行同事,除身爲對公客戶經理之外,還在外兼任詐騙集團成員:“別人收客戶的快遞都是文件什麼的,這人收的經常是一兜子公章,說明他不是團伙的外人。”

今年以來,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對有貸款意向羣體實施貸款類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多發高發,危害嚴重。

據公安部披露,5月7日上午10時,全國公安機關“雲劍-2020”打擊貸款類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羣戰役正式打響,北京、河北、上海、江蘇等15個省市公安機關同步開展集中收網行動。

截至7日15時,各地共搗毀爲貸款類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提供服務的違法1069短信平臺57個,抓獲犯罪嫌疑人798名。而由此牽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知法犯法,配合、協助詐騙團伙開辦對公賬戶收款、洗錢的現象也逐漸浮出水面。

據界面新聞了解,截至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就已有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東、浙江、廣東、吉林、海南等省份,涉及工商銀行、郵儲銀行、招商銀行和光大銀行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涉嫌違法犯罪而被拘捕。

近期,各地公安機關通報,專門團伙成立公司、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開設對公賬戶,然後再販賣包括營業執照、公司印章、銀行卡等完整材料的對公賬戶,從此成爲犯罪團伙的詐騙和洗錢利器。

據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通報會,長沙公安在打擊治理電詐犯罪中,排查出近百個用於電詐及洗錢的銀行對公賬戶。警方加大了對辦理買賣對公賬號案件的打擊查處,傳喚或刑拘了多名銀行工作人員。

華北某銀行相關部門負責人對界面新聞表示,這些公戶主要目的即在於爲黑產服務,主要用作兩種用途:一種是詐騙,爲違規業務收款;另一種則是爲境外賭博網站或賭場輾轉洗錢。用合法的賬戶來掩蓋非法的目的。

這些賬戶由多家銀行客戶經理,在明知犯罪團伙用於違法目的情況下違規辦理。對此,公安機關對光大、工商、郵政三家銀行的多名工作人員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刑拘。

光大銀行湘府路支行的對公客戶主管方某被拘捕後坦白,爲了全年200戶的業績目標,也爲了非法利益,其走上犯罪道路。根據警方透露的偵察發現,方某在協助犯罪過程中收取“辛苦費”1.38萬元,而由這些賬戶引發的電信詐騙案達10餘起,涉案金額達160餘萬元。

另據長沙公安通報,在工商銀行職員案件中,偵查機關初步認定,工行李某某除收受買賣對公賬戶的張某文等人好處費2萬餘元外,還從銀行獲得了1.4萬餘元對公賬戶業績費。

4月21日,杭州蕭山警方搗毀一買賣對公賬戶犯罪團伙,當場抓獲10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公司營業執照50餘套,銀行U盾100餘個,手機、手機卡一批以及現金若干。此後,警方進一步擴大偵查範圍,已抓獲涉案人員共計79名。

4月29日,泉州市公安局通報偵破“4·1”特大跨國買賣對公賬戶和個人銀行卡專案相關情況。今年以來,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74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53名。查獲大量成套銀行卡、U盾、手機卡、工商營業執照、公司公章等物品。

近日,義烏市人民法院對首批開辦、售賣對公賬戶被告人鮑某等18人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鮑某等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十一個月不等。這是全國首例關於開戶人出售對公賬戶案件的判決。

海口警方近日聯合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集中開展打擊整治涉電信詐騙銀行對公賬戶違法犯罪行動。目前已對4964個涉案對公賬戶中止支付服務,暫停1366個個人賬戶非櫃面支付業務。

據瞭解,自3月以來,海口警方先後搗毀“辦、賣、轉、銷”銀行對公賬戶的窩點15個,抓獲涉案人員110餘名,採取強制措施100名,繳獲一批銀行對公賬戶成套資料。

銀行對公賬戶,是企業在商業銀行開辦的用於資金往來和結算的專用賬戶。然而卻被犯罪團伙利用爲犯罪工具,用於電信和網絡詐騙、洗錢。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對假冒身份、非法買賣銀行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將停止賬戶所有交易活動,5年內企業、法人不得開立新的賬戶,並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刑法》也明確規定:非法出售營業執照、公章的,涉嫌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非法開設對公賬戶、買賣對公賬戶、非法持有他人賬戶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依據《刑法》之規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於或者單處罰金。

銀行與詐騙團伙之間,居然因爲業績、流水和犯罪目的而不謀而合。此前曾有銀行員工在績效指標壓力之下,盜用用戶信息辦理ETC,現在又有爲犯罪團伙違法違規辦理對公賬戶,銀行的硬指標成爲犯罪團伙的助力器,這一情況折射出銀行內部風控不足、要業績不要規矩的問題,亟待反思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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