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上海嘉定检察

▪ 2018年1月27日晚6时许,嘉定一集贸市场门口发生一起持械伤人事件。因不满摊位租赁变更问题,该集贸市场内某摊位的租赁者,贺氏父子三人将被害人胡某打倒在地。

▪ 经鉴定,胡某伤势构成轻伤二级及轻微伤。2018年3月,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贺某及其次子贺某乙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较轻的长子贺某甲作出相对不捕的决定。案情看似简单,但案发后,集贸市场的管理方(上海某集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却收到了检察机关制发的一封检察建议书,这又是为何?

原摊主想续租却不能 争执中打伤续租者

贺某一家是在2016年底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下摊位后,他们一家做起了面点生意。转眼到了2017年年底,合同即将到期,贺某一家仍然想续租,但市场管理方却欲将摊位直接租给胡某。贺某一家不服,迟迟不愿搬离,仍在原来的摊位上继续经营生意。

事情就这样一直拖到了2018年。1月27日这天,胡某带人来到贺家的摊位前,催促贺家尽快搬走,腾空店面。双方一言不合,就动起了手,于是就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深入案发地走访调研 发现管理上存在漏洞

2018年2月,案件移送到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贺某一家租赁的摊位本该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但是在2017年11月初,离到期日期还有2个月之久,贺某却收到了集贸市场管理方发来的《关于不再续签合同的通知》,上面写着“到期后市场不再与其续约,合同期满后将收回店铺。”但很明显,贺某一家仍有续租的意向。

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就导致双方大打出手,贺某父子三人持棍殴打胡某吗?为了更加全面了解案情,检察官实地走访了案发的集贸市场。在走访中,检察官了解到,矛盾其实在案发前就已存在。因为摊位租赁的问题,胡某曾多次催促贺某一家搬离,双方早有嫌隙,但市场管理方却没有就此采取措施、化解矛盾,而是放任双方私下解决。

承办检察官在走访中还发现,在合同即将到期但还未到期时,市场管理方见贺某一家仍继续进货营业,曾对贺家的店面采取过断电的措施,此举更加激怒了贺某父子三人。直到案发当天,胡某再次上门索要店面并张贴腾房单,成了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深入走访后,检察官认为,矛盾在案发前早见端倪,而作为市场经营管理方,上海某集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却没有充分重视并解决问题,对该案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日前,在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做出批捕决定(其中对贺某甲作相对不捕)的同时,一封检察建议书寄到了该公司。

充分履职制发检察建议 优化市场经营环境

在检察建议书中,检察官指出,案发集贸市场管理方在摊位租赁过程中,有擅自把将未到期租赁户停电、放任同一摊位租赁两方纠集斗殴、忽视相关租赁户的合法权益等行为,存在管理缺失、激化矛盾、处理相关纠纷的配套机制不够完善、相关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

针对此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建议,该公司一方面要加强对市场内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使其认识到如何正当维权,另一方面要强化集贸市场的日常管理,优化管理方式,加强对相关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此外,要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矛盾,避免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

检察建议书最后指出,“集贸市场作为涉恶涉黑行为易发地、多发地,容易滋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集贸市场稳定、确保经营场所安全是经营管理方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出借经营资质的一方,不能一借了之,而是需要切实承担起后续监督管理职责,妥善处理好矛盾纠纷,给市场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营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公司监管方南翔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高度重视,表示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针对经营管理中暴露出来进行积极整改,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净化市场环境,确保经营秩序。

近年来,上海嘉定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努力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提高企业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工作的精准度、有效性,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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