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1日上午,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執法總隊在例行檢查中發現,豐臺區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售賣水果的區域在經營過程中會產生腐爛水果、水果皮等廚餘垃圾,也有水果外包裝如塑料袋、紙盒等其他垃圾,但現場只放置了一個沒有任何標識的垃圾桶,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問題。針對該超市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問題,市城管執法局執法總隊當場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和談話進行立案調查,並擬對該超市處9000元罰款。

(原標題:北京市開出生活垃圾分類執法處罰第一單 罰款9000元!)

北京市開出生活垃圾分類執法處罰第一單 罰款9千元

日前,記者獲悉,自《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北京市區兩區執法部門持續開展垃圾分類執法宣傳,在執法過程中宣傳新《條例》,督促社會單位落實分類責任、倡導市民參與垃圾分類。

5月11日上午,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執法總隊在例行檢查中發現,豐臺區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售賣水果的區域在經營過程中會產生腐爛水果、水果皮等廚餘垃圾,也有水果外包裝如塑料袋、紙盒等其他垃圾,但現場只放置了一個沒有任何標識的垃圾桶,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問題。前期屬地城管執法隊已經到該超市多次進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和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要求的宣傳告知。針對該超市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問題,市城管執法局執法總隊當場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和談話進行立案調查,並擬對該超市處9000元罰款。這是北京市新《條例》實施以來的第一張處罰罰單。

5月11日至12日,城管執法系統已立案144起,處罰金額共計22萬餘元。處罰主要涉及餐館、酒店、企事業單位、建築工地、商場超市、物業等,其中餐館、酒店以及企事業單位存在問題相對較爲突出,主要違法行爲包括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未按規定設置餐廚垃圾收集貯存設施等。

據瞭解,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指揮部要求,下一步北京市還將繼續開展執法檢查,但仍將以教育、勸導爲主,並不以處罰爲最終目的,推動新《條例》落實。

北京市開出生活垃圾分類執法處罰第一單 罰款9千元



張天琪 本文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北京頻道 責任編輯:張天琪_NBJ1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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