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獨家:股權糾紛案勝訴 神霧創始人吳道洪獲判225萬元 |新京報財訊

  新京報快訊(記者 趙毅波)神霧創始人吳道洪捲入的一起股權糾紛判決書終於公佈。

  8月20日,新京報記者自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吳道洪與史夢菊合同糾紛一案一審判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史夢菊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吳道洪支付股權轉讓款2250000元。

  據悉,吳道洪提出的事實與理由包括,原告持有北京天唱聲場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唱公司)50%的股權,原被告於 2012年5月7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協議約定原告將持有天唱公司50%股權 轉讓給被告,轉讓價款250萬元。原被告於2012年5月8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約定股權轉讓款變更爲225萬元, 被告應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項,如逾期則按日支付未付款 萬分之四作爲違約金。原告已依約將天唱公司50%股權轉移至被告名下,並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但被告並未支付股權轉讓款。

  吳道洪向提出訴訟請求:1、被告支付原告股權轉讓款225萬元;2、 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以225萬元爲基數,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 止,按日萬分之四計算;3、被告承擔案件受理費。

  史夢菊辯稱,被告認可其與原告分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 議》,但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首先,被告轉讓的股權存在瑕疵,原告沒有向被告披露抽逃出資的事實,致使被告受讓股權並無實際價值。原告是神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也是天唱公司(目標公司)初始兩個股東的控股股東,目標公司470萬的註冊資本在到位4天后就抽逃,目標公司沒有與神霧集團之間發生過任何業務往來,原告明知存在抽逃出資的事實,但刻意隱瞞被告,屬於欺詐行爲。

  史夢菊表示,被告一直沒有參與目標公司的實際經營,因此在接到本案起訴後,史夢菊於2017年2月24日經過向北京銀行查詢賬戶時才發現目標公司的註冊資金被抽逃。

  史夢菊向法院提出反訴請求,判決撤銷史夢菊與吳道洪於2012年5月7日 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2012年5月8日簽訂的《補充協議》 。

  吳道洪則辯稱,史夢菊系北京天唱公司轉讓前的原股東,其對目標公司轉讓前後的情況均知情,不存在吳道洪刻意隱瞞或欺詐的情形;史夢菊提到的事實與理由與本案反訴沒有關聯,即使其所稱的抽逃出資是事實,與其反訴請求中撤銷協議無任何關聯;史夢菊並無證據證明目標公司原 股東抽逃出資,吳道洪更不是抽逃出資的主體。

  海淀區人民法院查明,天唱公司成立於2002年5月1日,成立時的法定代表人爲史夢菊, 註冊資本500萬元,神霧科技公司出資額275萬元,股權比例爲55%,神霧科華公司出資額225萬元,股權比例爲45%,上述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均爲吳道洪。

  2002年11月15日,天唱公司股東發生變更,神霧科技公司將其在天唱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吳道洪,神霧科華公司將其在天唱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史夢菊。2012年5月14日,天唱公司股東發生變更,原股東爲吳道洪(出資額275萬元、股權比例55%)、史夢菊(出資額225萬元, 股權比例45%),變更後股東爲史夢菊(出資額475萬元,股權比例95%)、 何永平(出資額475萬元,股權比例5%)。

  海淀區人民法院認爲,吳道洪與史夢菊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補充協議》,系雙方真實意 思表示,未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已經成立併發生法律效 力,雙方應當依約履行。 史夢菊自天唱公司成立時即爲法定代表人,其應當知道天唱公司 於2002年6月3日向北京神霧熱能技術有限公司轉賬支付470萬元的情況

  海淀區人民法院表示,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吳道洪名下的天唱公司出資額爲275萬的股權已經依約變更登記到史夢菊名下,史夢菊應當依約於2014年12 月31日前支付股權轉讓對價款225萬元。史夢菊未支付上述股權轉讓對價,應屬違約,史夢菊應當立即支付股權轉讓款225萬元並按照《補充協議》的約 定,自逾期之日即2015年1月1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支付未付款數額的 日萬分之四的利率支付違約金。

  公開信息顯示,吳道洪,1966年生,工學博士、博士後。湖北仙桃人,1988年畢業於國防科技大學固體火箭發動機專業並獲學士學位。作爲頗富傳奇色彩的企業家,吳道洪1996年創辦神霧公司,號稱全球第三代燃燒技術的引領者,被認爲創造了“神霧奇蹟”;2007年7月,他被美國《新聞週刊》評爲改變世界的100位社會企業家。

  一年以來,神霧繫上市公司遭遇持續性風波,並在今年步入違約,資金掣肘之下,其在新疆勝沃、內蒙古烏海等多地項目陷入停工。到了4月,神霧集團宣佈,引戰取得實質性進展,神霧集團與金沙江資本控股企業上海圖世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簽署協議,神霧集團將獲得上海圖世15億元戰略投資,其中包括3.5億元入資股權及11.5億元的神霧技術推廣及業務開展的投資。

  引入戰投後,神霧集團高層大換血。

  2018年8月16日,神霧集團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大會通過決議接受高章俊先生、吳道君先生、王汝芳先生辭去董事職務,增選蘇江華、孫景春、朱家輝先生爲集團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通過決議調整了董事會機構設置,將董事會正式改稱董事局。吳道洪博士爲董事局主席;選舉董事孫景春先生爲董事局執行主席;選舉董事朱家輝先生爲董事局主席助理。聘任吳道洪博士爲首席技術官、中央研究院院長,聘任孫景春先生爲集團總裁,聘任朱家輝先生爲集團副總裁。

  吳道洪稱,術業有專攻,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新的管理團隊成立後,吳博士將集中精力聚焦在節能環保新技術的研發和創新。

編輯:倪雪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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