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鎮江市區,趙女士出門扔垃圾時,不慎把家人用灰色布袋裝着的2萬塊現金,隨手給扔了。等到她想起來時,垃圾早被清運車拉走,一時慌了神的趙女士,緊急求助垃圾站,在接到趙女士的電話後,垃圾中轉站的工作人員,仔細翻找了10噸垃圾,忙碌了超過3個多小時,才找到了趙女士的布袋。



整個過程中,趙女士和丈夫也幫不了啥忙,站在一旁默默觀看,而5個環衛工人忙碌了3個小時,汗流浹背,惡臭撲鼻,艱辛程度可想而知,但最終幫助趙女士找到現金的一瞬間,這羣淳樸的環衛工人,還是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其實,這是一件值得給垃圾站“貼金”的好人好事,但網絡輿論環境下,這件事的評論風向卻有了180度的轉折。很多網友都認爲,把2萬塊錢弄掉是趙女士自己的事,爲什麼要讓5個毫不相干的底層環衛工,翻找垃圾3個小時,而趙女士全場背手,躲在陰涼處觀瞻,甚至還露面接受採訪,到頭來只是一句感謝,僅此而已,這是否對環衛工人不公平?


因此,不少網友氣憤地表示:“自己犯的錯,自己丟的錢,不應該自己動手找嗎?把髒活累活扔給別人,讓別人爲自己的錯誤買單。”



而且從現場畫面可以看出,5個環衛工甚至連口罩防護都沒有,完全是忍着惡臭,頂着烈日幫別人找錢,而最後出鏡的是丟錢女子,受到表彰的是環衛局和垃圾站點,至於真正出力流汗的5個底層工人,卻他們連姓什麼叫什麼都不知道。總之,環衛工人本身是沒有這個義務,自己粗心讓這麼多工人增加了工作量,他們已經很辛苦了,工資又不高,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希望不要這般麻煩別人。



最後想說的是,對於掉錢的趙女士,2萬元丟在了10噸重的垃圾裏面,找還是不找?當然選擇前者。只是在決定翻垃圾之前,是否應該提前與環衛工人協商好報酬,談好獎勵,或者說主動參與到翻找垃圾的過程中,而不是站在一旁等待錢被找到那一刻。


大家都是辛苦賺錢的人,誰掉了2萬元都會着急,只是,我們不能把自己的犯的錯讓旁人無償承擔,因個人原因浪費公共資源,自己應該主動予以一些物質補償,我們推崇好人無私奉獻,但我們也需要強調回報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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