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爲最大限度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5月1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市保險業協會、太平洋保險忻州分公司和城區快遞、外賣企業,舉辦以“一盔一帶”爲主題的警企聯合勸導活動,在進行安全宣傳的同時,爲途經的騎行市民發放安全頭盔。對駕乘摩托車不佩戴頭盔、駕乘車輛不按規定佩戴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爲進行勸導,積極倡導市民在騎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頭盔。

“一盔”是指安全頭盔,“一帶”是指安全帶。本月起,全市公安交警聯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發動全市快遞外賣等即時配送行業企業、出租車、網約車、營運客車行業企業,常態化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專項行動,共同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

活動中,民警走上街頭,向過往市民發放宣傳資料,並從近期發生的未戴頭盔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入手,爲市民詳細講解出行常識、安全防護措施。特別針對外賣、快遞行業的駕駛員等,進行了重點宣傳。

據悉,此次活動共計發放頭盔200餘個,宣傳資料1000餘份,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讓市民進一步瞭解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廣受好評。

下一步,全市交警部門將對摩托車駕駛者不按規定佩戴頭盔、汽車駕駛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帶的行爲進行嚴格查處。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楊佔崗表示,管理和處罰只是手段,目的是要督促廣大交通參與者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識。

具體處罰標準爲:摩托車駕駛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罰款50元,記2分;三輪摩托駕駛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罰款50元;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罰款20元;在城市快速路行駛時駕駛員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記2分,罰款50元;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帶的,罰款5元。另外,積極倡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圖爲5月14日,交警向市民發放安全頭盔。

張志遠 攝影報道原標題: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展“一盔一帶”警企聯合勸導活動(責編:馬雲梅、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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