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高空墜物 這次出租車“中招”

  高空墜物現象被稱爲“懸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來,高空墜物致人傷亡的案例不斷髮生,事後追責、賠償也給相關部門審理和執行工作帶來了不小的挑戰,前不久的金麒麟高空墜物的事件,讓人想起來還膽戰心驚。這不,都勻的的姐徐女士這天又遇到了高空墜物的事兒,所幸只是車輛受損。

  徐女士是都勻南方出租車公司的一名駕駛員,5月8號這天中午12點半左右,她送乘客到東山學苑小區後,沿着東山隧道向蛤蟆井方向行駛。

  徐女士:

  我剛好行駛到六小對面的時候我看到就像下冰雹一樣的,嘩啦嘩啦的砸在我的車頂和前擋風玻璃上,我一下懵了,回過神來我就想肯定是高空墜物了。

  徐女士車上的行車記錄儀記錄下了這一幕,她本想快速的通過那個地方,可前面有個行人正在過馬路,爲了避讓行人,她只有把車停了下來,落下來的東西就正好砸在了車上。

  徐女士趕緊把車靠邊下車檢查自己的車輛,發現前擋風玻璃損壞,引擎蓋有輕微的凹陷,車身和車頂有很多被劃傷的痕跡。

  徐女士:周邊的地上一片狼藉全是玻璃渣子,那一條路可能有十來米的樣子全部是玻璃渣。

  徐女士從地上撿起來的玻璃碎片,一顆一顆像彈珠大小。

  她第一反應就是旁邊這棟樓上誰家的玻璃出現了問題,回想起剛纔發生的事,她禁不住的後怕,還好自己是坐在車裏面。

  還沒緩過神來的徐女士趕緊打電話報警,並叫上了這輛車的車主,也就是她的對班高師傅來到了現場,一同找到了這棟樓的物業,說明了情況。

  徐女士:物業當時就去查找住戶,一直到下午三四點鐘左右就找到是一家16樓D戶型的住戶。

  徐女士說,當時物業和派出所的民警查找的時候,這家住戶沒有在家,等他回來後確認了確實是他家的玻璃破碎。對於責任承擔的問題,當時這家住戶給出的態度,徐女士和高師傅接受不了。

  徐女士:他回來之後給我們的態度就是這個不關他的事情,砸傷車砸傷人都與他無關。

  自己遇到這樣的事難道只能自認倒黴嗎?徐女士想起當時車輛被砸中的情況,腿還有些發軟,她擔心這樣的事情還會繼續發生。

  徐女士:我特別特別的擔心,因爲我害怕特別害怕,我真的害怕突然上面再掉些什麼東西下來砸到我的車倒是小事,我就怕砸到人。

  出租車遭遇“飛來橫禍” 車主索賠無果

  關於高空墜物,有專業人士特地做過研究,一顆30克的雞蛋,從4樓拋下來會讓人的頭腫起來;從8樓拋下來會造成人的頭皮破損;從18樓扔下來能砸破頭骨;而從25樓拋下便可致人當場死亡。小小的一個雞蛋在重力加速度的情況下,可以隨時變成殺人“兇手”,更不要說高空墜落的玻璃塊了,這讓人想想都後怕。

  事發之後,徐女士和車主高師傅在物業和派出所民警的積極幫助下,確認了玻璃掉下來的業主家,當時就打電話讓業主來到了現場。

  高師傅:戶主來了之後,他也承認是他家的玻璃掉下去了,後來他又說我們下去看下砸到哪個車了,下去看了車之後戶主就說那你們就直接報保險吧。

  高師傅一聽這話就納悶兒了,自己的車被高空掉下來的玻璃砸中,又不是發生了交通事故,報保險的話,明年的保費可能比自己掏錢修車還高,高師傅當然不願意。

  高師傅:他說那你不報保險那我沒有什麼辦法,他說砸到你的車子這些 不關我的事,他就這樣說,他說我還有事我就先走了,態度極其不好。

  後來,高師傅和徐女士又找到了派出所的民警,請他們幫忙協調這個事兒,可對方的態度依然還是這樣。

  高師傅:後來派出所的又去了,派出所給他打電話,他的態度也是,他說他在開會(後來)又去派出所錄這個口供,錄好之後第二次派出所又來(給他)打電話,還是什麼都沒說(關於賠償的事),又聽說社區民警又給他打電話也是和那個人聯繫了,也是說話不好聽。

  幾次溝通無果,派出所民警給高師傅提了建議。

  高師傅:

  派出所就說 你去起訴他

  到時候我們給你提供證據什麼的

  全部的材料什麼的

  派出所可以給我們證明這個事情

  高師傅說其實修車花不了多少錢,關鍵是要當事人能重視這個事。

  這棟高樓對面是學校,平時人流車輛較多,如何去預防和杜絕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是一個值得大夥思考的問題。

  高師傅:

  讓他重視一下

  讓他個人知道這個利害關係

  讓他檢查一下自家的玻璃到底是怎麼回事

  看看是有沒有必要是需要修理

  需要提前更換

  儘量把這個風險 把安全搞好

  不要老是我什麼事不管

  它掉下來了打到誰就該誰倒黴

  要是抱着這種態度

  那簡直就是對社會的公共安全

  一點都不負責任

  律師解答:高空墜物責任誰該承擔

  03

  近年來,高空拋物、墜物傷人毀物的惡性事件頻發,“頭頂上的威脅”並不只源於不文明地“隨手一扔”,一個違規搭建的廣告牌,一面疏於保養的外牆,甚至是一塊鬆動的玻璃等等,每一個看似無關緊要的“無心之失”,都可能釀成悲劇。

  那麼高空墜物的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呢?車主高師傅認爲,是誰家的東西掉落下來,那麼就是誰的責任,而且他與戶主溝通,可並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甚至是好的態度,無奈之下,高師傅再次撥打了那位戶主的電話。

  高師傅(電話採訪):到底怎麼回事,到底(玻璃)是時間久了朽了還是怎麼回事,它怎麼會掉下來,你要是打到車還好 打到人了更麻煩。

  高空墜物住戶(電話採訪):因爲我在這裏住了有十年了,這房子也裝修了十年,當時我還沒用房開的玻璃,房開的玻璃質量更差,我這個全部用的是鋼化的玻璃,它不會傷到人的,它出來是顆裝的,一顆一顆的它不會有鋒利的地方。你要是去追究這個東西呢,那天物管和派出所的也來講了,我說怎麼可能追究得了呢,裝修的時間都有十年了,誰來管你。

  看着自己的車輛前擋風玻璃被砸出來裂痕,高師傅和徐女士不相信玻璃這麼高掉下來不會傷到人。關於車輛被砸損需要賠償的問題,戶主還是讓他們去找保險公司索賠。

  高空墜物住戶(電話採訪):保險公司理賠部的經理就跟我說這個你就不用管了 保險公司會賠的,他說你不用管和你沒關係,所以那天我纔會那麼強勢的跟你們說這個東西不關我的事,因爲我們已經諮詢了兩個部門了。

  保險公司確實可以賠,但是高師傅說這麼一來,明年的保費肯定要漲,況且這不是交通事故,他爲什麼要找保險公司?

  高空墜物住戶(電話採訪):沒有這種說法的,是每一年保險報案不超過3次,然後單次金額不超過3000元,明年是不會增加你的保費的,你去報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賠不夠的我給你補好不好。

  在與戶主協商的過程中,高師傅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高師傅(電話採訪):這個車子我們去看一下修的話看修出來多少錢,我也不說是訛你,該修多少錢就是多少錢,我估計也就是1000塊錢之內。

  高空墜物住戶(電話採訪):我就轉600,我們兩個就扯平了。

  高師傅需要這位住戶承擔他所有的修車費,因爲是的士車,誤工費什麼的都還沒有算進去,這位住戶確已經在討價還價,協商始終沒有達成一致。

  就責任承擔問題,記者諮詢了貴州省匡大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律師 郭成皋:對於沒有找到致害人以及無法確定致害人的責任承擔,我們首先要看是否由質量問題導致。

  按照《我國房屋建築工程保修辦法》第14條的規定,因質量問題導致的索賠可由建築單位來承擔,建築單位再向責任方來追償,而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85條的規定,在排除質量問題以外的墜物、拋物等責任形式是由管理方以及所有人來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在整個房屋使用及管理的過程中建築方、所有權人以及管理方以及現使用人都有可能成爲責任承擔的主體。

  那麼就高師傅和徐女士的出租車在行駛的過程中,被樓上的玻璃墜物砸中造成損失,又可以確定玻璃主人的,責任又該如何劃分呢?

  律師郭成皋:針對本次事件,在已經找到致害方的情況下,受損人、受害人完全可以向致害方直接索賠,而致害方在沒法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前提下必須先行賠償,再通過質量鑑定這一塊的相關單位出具相關報告之後向窗戶以及玻璃的生產廠商進行索賠。最終鑑定下來的結果如果不是因爲質量問題導致,而是年久失修的話,那麼業主在管理義務上 顯然存在過失,必須對此次事件存在相應的責任。

  高師傅和徐女士表示,在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會尋求法律的幫助,希望能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來源:看黔南

  編輯:周歡 編審:李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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