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務部安全與管制局局長支陸遜去年6月1日對此作出進一步說明,中國政府在決定是否將某個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時,會綜合考慮四方面因素:一是該實體是否存在針對中國實體實施封鎖、斷供或其他歧視性措施的行爲。對不遵守市場規則、背離契約精神、出於非商業目的對中國企業實施封鎖或斷供、嚴重損害中國企業正當權益的外國企業、組織或個人,將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

《環球時報》記者再獲獨家爆料!據報道,特朗普政府正醞釀出臺針對華爲公司的進一步打壓措施,特別是修改“外國直接產品”再出口規則,意在限制臺積電等重要供應商繼續向華爲供應芯片,對華爲“卡脖子”。

近日,有接近中國政府的消息人士向《環球時報》透露,如美方最終實施上述計劃,中方將予以強力反擊,維護自身合法正當權益。

《環球時報》記者瞭解到,中方可使用的具體反制選項包括以下幾項:將美有關企業納入中方“不可靠實體清單”,依照《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和《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對高通思科蘋果等美企進行限制或調查,暫停採購波音公司飛機等。

在將美企納入中方“不可靠實體清單”的問題上,早在去年5月31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峯在一場小規模專題發佈會上就對媒體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將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對不遵守市場規則、背離契約精神、出於非商業目的對中國企業實施封鎖或斷供、嚴重損害中國企業正當權益的外國企業、組織或個人,將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

商務部安全與管制局局長支陸遜去年6月1日對此作出進一步說明,中國政府在決定是否將某個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時,會綜合考慮四方面因素:一是該實體是否存在針對中國實體實施封鎖、斷供或其他歧視性措施的行爲;二是該實體行爲是否基於非商業目的,違背市場規則和契約精神;三是該實體行爲是否對中國企業或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四是該實體行爲是否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或潛在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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