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身份證申辦營業執照註冊對公賬戶,就能買賣賺錢?注意了!這個“划算”生意的背後是危險的陷阱。這其實是在放縱不法分子,從事各種違法犯罪行爲。近日,達州警方全力做好“黑灰產”對公賬戶打擊整治工作,成功破獲一起涉嫌販賣國家機關證件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

以自己名義開公司賣賬戶被拘

2019年6月,達川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在偵辦一起電信詐騙案過程中發現,受害者的被騙資金經過層層分流,進入一個對公賬戶,這個對公賬戶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民警調查發現,對公賬戶的註冊人爲萬源男子劉某,大約37歲左右,是一名貨車司機,此人並沒有經濟實力去註冊經營各類公司。民警懷疑,這些看似經過合法程序註冊的“空殼公司”很有可能是用於從事電信詐騙活動,而劉某極有可能只是其中的一枚“棋子”。經過分析,民警決定將身處萬源的劉某傳喚至達川區公安分局接受進一步調查。

“我賣我自己的卡,關你們什麼事?”起初,無知的劉某一直向警方狡辯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爲。在民警耐心對其進行法律知識宣講後,劉某才意識到自己的行爲已經觸碰法律紅線,之後,他如實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正如民警所推測的那樣,劉某的背後有一條從事買賣銀行卡和對公賬戶的黑色產業鏈。

受金錢驅使瘋狂開設對公賬戶

劉某交代,他的上家是一位女士叫鄒某英,對方給他承諾,讓他去成都辦對公賬戶,每張卡可獲得20萬元。他聽了鄒某英的一番介紹後,覺得這是一件很容易完成的事,在金錢的驅使下動了心。

而後,劉某專程從萬源趕到成都,先到工商部門申辦了工商營業執照,再去各個銀行開設對公賬戶。辦好對公賬戶“八件套”,即對公銀行卡、U盾、法人身份證、公司營業執照、對公賬戶銀行申請表、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章程之後,按照鄒某英的指示,直接將對公賬戶“八件套”郵寄給了鄒某英的上家張某。

“劉某他們到成都去用他們的身份信息註冊的公司,名字範圍感覺都很廣,各種類型的公司都有,註冊後也沒有經營,就是個‘空殼公司’,主要目的就是利用工商營業執照,去銀行辦理對公賬戶。”民警告訴記者。

據劉某供述,鄒某英也是達州本地人,在2018年底和2019年的時候在天津那邊搞傳銷後認識的。後來因爲傳銷窩點被當地警方端了之後就解散了,由於他們是老鄉,就留有聯繫方式。

掌握到鄒某英與劉某的相識方式後,警方推測,鄒某英應該不具備從事電信詐騙活動的能力。然而,想要徹底牽出這條黑色產業鏈,還得從鄒某英處着手進行偵查。於是,警方前往成都將鄒某英抓獲歸案。鄒某英到案後,她曉得所做的事情不應該。因爲文化水平不高,可能也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犯罪。

如夢初醒方知已觸犯法律

經審訊,鄒某英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她表示自己是被金錢矇蔽了雙眼,所做的一切,是受一個名叫“張總”的人指使的。前些年她原本在從事一些正當的小本生意,由於經營不善,之後她便外出謀生,在此過程中不慎誤入傳銷組織,在傳銷組織內她認識了不少人,並一直同這些人保持着聯繫,而這個所謂的“張總”也是鄒某英的密切聯繫人之一。回到達州後,還一直有聯繫。

2019年上半年的時候,“張總”告知鄒某英,自己擔任了某國際貿易公司的董事長,他們需要一些企業賬戶來過他們公司的流水。需要鄒某英推薦人去辦對公賬戶然後提供給他,三五個月過後,每張卡上就會得到20萬元。

鄒某英覺得,事情雖然有些冒險,不過來錢倒是很快。於是,她不僅親自去做,還發動身邊的人和她一同“賺錢”。短短半年時間,鄒某英和劉某、鄒某、曾某斌、曾某軍五人分別前往成都、天津、瀋陽等地,平均每人註冊公司申辦對公賬戶10餘戶。

三五個月過後,鄒某英發現,不論是她自己還是身邊人的賬戶,到了約定時限都沒有收到“張總”承諾的20萬元報酬到賬,此時才恍然大悟。覺得自己可能做錯了,還被“張總”欺騙了。

目前,鄒某英以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劉某、鄒某、曾某斌、曾某軍以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以案說法

律師表示,本案當中犯罪嫌疑人是通過自己的名義或者是親朋好友的名義去通過合法的渠道註冊了空殼公司,並且辦理了所謂的“八件套”。雖然說這“八件套”和公司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他買賣這“八件套”的行爲就有可能涉嫌以下幾種罪名:如果他明知道註冊的空殼公司包括對公賬戶是用於非法活動,那麼他與從事非法活動涉及的罪名應當是構成共犯,那麼他如果不知道是用於違法犯罪活動,就算是這樣的情況,那麼他也要涉嫌構成兩個罪名。一個是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一個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爲什麼是涉嫌這兩個罪名,第一這個營業執照是由國家頒發並且給他使用的,那麼買賣營業執照的行爲,毫無疑問就構成涉嫌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那麼爲什麼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呢,信用卡管理罪在我國刑法有一個擴大的解釋,所謂的信用卡不僅是我們生活中理解的信用卡。而包括銀行卡,含有儲蓄功能的電子支付功能的,包括對公賬戶,也是刑法中所謂的信用卡。所以涉嫌構成這兩個罪名。

律師提醒,不要去買賣所謂的個人賬戶也好,銀行卡也好,對公賬戶也好,因爲很多犯罪分子是利用你的銀行卡,或者對公賬戶從事非法活動。這會給國家的監管帶來很大不便,也是滋生犯罪的溫牀。杜絕這個行爲,不僅是防止犯罪行爲來危害社會,更是對自我的保護。

來源 / 達州全搜索、達州新報

出品 / 達州廣播電視報

編輯:周巾晶 責編:謝述建 總編:舒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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