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记者这个行业,大多产生的印象是都市白领精英般的存在。但实际上,一名合格的资深记者,资深媒体人,都是具有正义感和道德感的。在100年前有这么一个记者,他冒着生命危险去揭露了一个精神病院的残酷。这个记者就是伊丽莎白·简·科克伦。科克伦出生在1864年的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她从小性格如男孩一般,大大咧咧,敢于冒险,从不是长发,同时喜爱文学等,她的童年就这样给她以后当记者提供了基础。

  20岁的科克伦从学校毕业,就业于匹兹堡电讯报。而她日常所需要干的事情,就只是写写一些边角毛皮。而科克伦并不满足这样子的记者生涯。由于在当时性别歧视十分严重的媒体行业,科克伦一直得不到重用,于是她下定决心要离职。后来她从当时的匹兹堡电讯报转到了纽约世界报。在当时的纽约时报,给予了她非常放松的环境,纽约时报敢写敢做,对于科克伦来说就像是如鱼得水一般。

  1887年,在纽约的罗斯福岛精神病院传出了有医生或者护士虐待当时的精神病人的消息。科克伦受到了任命,决定扮演一位精神病人去进行这件事情的调查。为了让别人能够真实的感受到他确实是一个疯子,她每天都开始练习,一到晚上就在破旧的公寓里大吵大闹。后来没办法,公寓里面的住客,都受不了了,于是把她交给了警察局。经过警察局的庭审,还有医生的证明之后,科克伦被送往了精神病院,就是罗斯福岛上的那个精神病院。

  然而,在这所精神病院里,远超过了自己预期的想法。刚到精神病院的时候,她就被护士赶入了病房,当时还是冬天,科克伦和其他的女病患一样,脱光的衣服然后护士用大量的冷水进行冲洗,这种洗澡方式无疑很容易让患者感冒。在这最开始的科克伦行为表现的并不与其他的精神病患者那样,她表现得十分平静,但是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她还是与其他患者一样,被捆成粽子一样。

  在这所精神病院里,护士对待精神病人,就像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一般,经常会做出对患者不利的事情,如锁喉过肩摔等等。病患们的食物也10分寒酸,饮食经常吃不饱,腐烂的水果,发霉的面包无疑折磨着精神病患。更有胜者,精神病院里面的医生甚至使用了电击来惩戒这些患者。而科克伦就这样在这所精神病院里,体验各种精神折磨,呆了很久。

  大概过去10天左右,在科克伦自己也差点成为精神病人后,纽约世界报的同事把科克伦解救出来。被救的科克伦在平复后,根据自己这10天的真实事件写成了一本《疯人院十日》(Ten Days in a Mad-House),详细记录了,在这10天里,精神病院对患者们做出的行为。

  消息被放出来之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当时罗斯福岛的精神病院立马被关停,而且做出了一系列的整改。对于所犯下罪恶的医生与护士都被放上了法庭,对他们进行了惩戒。由于精神病院这一期的调查十分成功,科克伦也就此成为了美国最著名的记者,影响着后来的记者们对真实事件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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