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是指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分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一提到文字狱就不禁让人毛骨悚然,因为中国语法的不严谨,导致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被误解,被“发扬光大”,而文字狱的后果却是极为残忍的。

文字狱在中国可不是清朝才有的独特产物,宋朝时期苏轼就因为乌台诗案险些掉了脑袋。不过历代的文字狱确实没有清朝时期的更加兴盛,清朝的文字狱主要集中爆发于清朝顺治、康熙、雍正和乾隆四个时期,总共大约170起。除了数量上多以外,更要命的是文字狱真的能要命,而且是一家一家的要命,文字给人的压力十分恐怖。

清代著名的文字狱不少,有《明史案》、《南山集案》、《一柱楼诗集》等等都是在中国历史学界引起过巨大反响的案件。然而这些并不是清代历史上的第一个文字狱案件,清代第一个文字狱爆发于清代的顺治时期的《变纪》案。

故事发生于顺治四年(1647年),一名广东和尚在南京过城门的时候被守城的清军士兵搜出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再变纪》。书的内容大概是记载的都是明代军民殊死抵抗清军的英雄事迹,书的所有者法号函可,是当时的一名高僧。

函可和尚

函可俗姓韩,名宗騋,字祖心,号罪秃、剩人,博罗浮碇冈人,与当时天下的名仕交往很多。“名倾动一时,海内名人以不获交韩长公騋为耻”。函可所携带的这本《再变纪》是一本私人所写的史书,而且是一本手稿。不过这本书在被清军搜查出来之后当即被销毁,所以《再变纪》里面到底有什么问题触动到清朝的统治者我们不得而知。

不过明代晚期著名诗人邢昉在《读祖心再变纪漫述五十韵》中有这样的描写“所恨丧乱朝,不少共驩辈。城头竖降旗,城下迎王旆。 白头宗伯老,作事弥狡狯。”大概的意思是对于乱朝丧失政权的怨恨者有不少和宗騋一样的人,城上树立投降的旗帜,城下欢迎豫亲王的旗帜。宗伯是指钱谦益,后面的所有诗句全部写史。后面还有“幸有两尚书,臣节堂堂在。又有杨中丞,甘死如饮瀣。呜呼黄祠部,刀锯何耿介。郎吏及韦布,一二更奇快。”对史可法、高倬、韦布等人进行褒奖。由此可以推论,函可的立场应当是站在清朝对立面上的,而《变纪》中所记载的内容应当也与当时的主流观点不相符。

邢昉

与《变纪》一同被起获的还有弘光皇帝给阮大鋮的信件。清兵对函可进行羁押,并对他上了大刑。江宁总管巴山在给多尔衮的奏疏中写道“疑有徒党,拷掠至数百,但云某一人自为,夹木再折,血淋没趾无二语。”甚至“项铁至三烧,两足重伤。”函可自始至终都说只是一人所为。

不过函可通关的时候拿的是洪承畴的手牌,所以江宁总管巴山并不敢擅自做主。而此时的洪承畴也得知信息,要求将函可押解北京,让睿亲王多尔衮来定夺。

《东华录》十一月,洪承畴奏:“犯僧函可系故明礼部尚书韩日缵之子。日缵乃臣会试房师。函可出家多年,于顺治二年正月内,函可自广东来江宁刷印藏经。值大兵平定江南,粤东路阻,未回,久住省城。臣在 江南,从不一见。今以广东路通回里,向臣请牌,约束甚严。因出城门盘验,经笥中有福王答阮大铖书稿,字失避忌,又有《变记》一书,干预时事。函可不行焚毁,自取愆尤,臣与函可有世谊,理应避嫌,情罪轻重不敢拟议,其僧徒金猎等四名原系随从,历审无涉。臣谨将原给牌文及函可书帖封送内院,乞敕部察议。”

洪承畴

可见此时的洪承畴已经打算撇开关系,让多尔衮自行裁断。1647年,清政府在南方刚刚消灭隆武和绍武两个政权,但是大西军和永历朝廷进行联合,多尔衮在南方还需要仰仗洪承畴,所以对函可这个案件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多尔衮以“有干我朝忌讳”将函可发配到千山慈恩寺,后到满清的龙兴之地沈阳金塔寺。函可发配东北期间创办了冰山诗社,开启了辽宁地区诗歌的新风,同时函可佛法高深,为大家开堂讲法,为佛教在辽宁地区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

1660年,函可圆寂。

睿亲王多尔衮

函可之所以没有被处以极刑,多半要拜当时满清没有完全收复江南所赐。等到满清完全平定了明朝残余,清政府对待文字狱的态度就比较残忍。

故事还没有完,函可去世后116年,清高宗乾隆皇帝下上谕“朕检阅各省 呈缴应毁书籍,内有千山和尚诗本,语多狂悖,自应查缴销毁。”(《高宗纯皇帝实录》)

从此函可所在的寺庙中有关函可的碑文被一一销毁,甚至连《盛京通志》都对函可的史籍进行了修改。函可所著的《千山诗集》、《剩人诗》、《辽左杂咏》、《千山语录》被禁绝,从此事件没有函可的只言片语。

慈恩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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