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很多在城市打拼的人來說,能買上屬於自己的房子是夢寐以求的事。住在羅湖區的張先生的姐姐花錢買了房,但她卻將這件事給忘了,當她再想起這件事時已時隔28年。


張先生手持房屋買賣合同

28年前買的房子,28年後纔想起來

據張先生介紹,他姐姐1992年在寶安華天花園購買了一套面積144平米的房子,當時花了33.2萬。由於張先生的姐姐年輕時一直在做生意,就將這件事給忽視了,也一直沒有辦理相關的手續。現在張先生的姐姐年紀大了,身體也有疾病,突然想起了這回事。

張先生

房子已經被別人撬門入住

那麼現在房子裏面是什麼樣子呢?隨後張先生在記者的陪同下來到了買房子的小區,據保安介紹,張先生姐姐的房子現在已經有人居住。將門敲開後,屋裏走出一名男子,從外往裏看,屋子也從之前的毛坯房變成了精裝修。開門的男子自稱一直在這裏住,並說房主是一個叫林某某的,說完就將門關上不再出來。


住在屋內的男人

鄰居們表示房主錢太多,把房子的事給忘了,在其他地方還有兩套這樣的

據物業管理處的人員介紹,開門的男子一直住在這裏,物業費也是他交的。雖然物業現在沒有正式摸底,但聽別的業主說該男子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該小區的一名業主介紹說:“聽說他是撬門住進去的。”另一名業主說:“房主已經好久不見了,可能是錢太多了,沒把這個房子當回事。撬門的男子從辦事處瞭解到這樣的信息,結果就鑽了個空子住進去了。”還有一位大姐說她和張先生的姐姐曾經是同事,房子買下來後一直沒管,並說張先生的姐姐在別的地方還有兩套房子,也是這樣的情況。


鄰居

房子要有房產證才能要回,需買賣雙方均到場才能辦好房產證

現在的情況是,張先生手上有買賣合同,還有街坊們的佐證,那麼張先生能幫姐姐將房子要回來嗎?對此物業的負責人表示,只要業主將房產證拿到物業登記,就會被認定爲業主,物業會協同公安機關把撬門的男子清理出小區。關於辦房產證一事,深圳市房產登記中心寶安房管所負責人表示,這種情況需要買賣雙方到場,之前的開發商已經被寶安集團收購,也就需要寶安集團的負責人到場協商。

小區物業負責人

賣方負責人表示會給一個滿意的答覆

隨後記者聯繫了街道辦工作人員和寶安集團的負責人。寶安集團的第一位負責人表示需要叫地產部的人來溝通。第二個負責人表示要問一下集團相關的部門,在他第三次請示上級領導後表示,負責處理歷史資料的同事後天才能休完假,可能還會查一下資料,並表示會將這件事跟到底,給客戶一個滿意的答覆。


集團負責人

這件事到此告一段落,在這兒希望張先生能儘快的拿到房產證。其實這件事還有很多事情需要解決,比如說霸佔房子的人住了這麼多年,需不需要承擔經濟賠償呢?撬門進去應該受到怎麼樣的處罰呢?您對這件事有着怎樣的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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