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8日上午,泉州南安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一起涉案金額達2億多元、以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爲賭博等犯罪提供違法支付結算服務的案件。5月11日下午,南安市公安局抽調網安、經偵大隊,梅山、羅東、洪梅派出所警力,分成7個抓捕小組分赴晉江、德化等地和南安各鄉鎮,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蔡某黎、林某耿、黃某強、潘某羣等13人,扣押電腦設備10臺、手機34部、銀行卡30餘張、手機卡50餘張及其它作案工具一批。

原標題:涉案金額超2億,13人被刑拘!福建警方最新通報!

18日上午,泉州南安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一起涉案金額達2億多元、以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爲賭博等犯罪提供違法支付結算服務的案件。

今年3月12日,南安市公安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發現一個網絡鏈接疑似利用第四方支付平臺爲賭博、詐騙等犯罪提供違法支付結算服務。網安、經偵等單位精幹力量迅速成立專案組並緊張投入工作。

5月11日下午,南安市公安局抽調網安、經偵大隊,梅山、羅東、洪梅派出所警力,分成7個抓捕小組分赴晉江、德化等地和南安各鄉鎮,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蔡某黎、林某耿、黃某強、潘某羣等13人,扣押電腦設備10臺、手機34部、銀行卡30餘張、手機卡50餘張及其它作案工具一批。

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現場

民警表示,“第四方支付平臺”不同於以往的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轉賬可溯源,賭博人員在電商平臺網店以刷單虛假交易的形式充值賭資,造成網購的假象,資金再由網店流向“第四方支付平臺”,資金去向較難掌控,在偵查中更難以被發現。此次案件的資金基本用於境外賭博,各層級人員在犯罪過程中獲得一定比例的抽成,僅第三級的電商平臺犯罪嫌疑人就獲利數十萬元。

經查,不到一年的時間,該犯罪團伙涉案金額達2億餘元。蔡某黎等13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後,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和涉嫌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實事供認不諱。

目前,13名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海峽都市報

編輯:楊韻、賴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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