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網信證券請求法院判決四川鄰水農商行履行1.3億元債券回購義務,但遭到法院駁回。從2018年起,網信證券經營持續惡化,其淨資本連續兩年爲負,到2019年公司不僅被證監會點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其日常經營也被地方證監局派駐工作組予以監控,其2019年年報也成爲“非標年報”。

深陷輿論漩渦的“先鋒系”旗下網信證券日前再生波瀾。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網信證券請求法院判決四川鄰水農商行履行1.3億元債券回購義務,但遭到法院駁回。不僅如此,網信證券還得“倒貼”73.8萬元受理費。

從2018年起,網信證券經營持續惡化,其淨資本連續兩年爲負,到2019年公司不僅被證監會點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其日常經營也被地方證監局派駐工作組予以監控,其2019年年報也成爲“非標年報”。到2020年,多起官司纏身的網信證券又多次成被執行人。

索要1.3億元回購款未果反倒貼73萬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一份網信證券與四川鄰水農商行的債券回購合同糾紛判決書,網信證券稱曾受鄰水農商行委託進行債券回購交易,然而到期後鄰水農商行拒不履行回購義務,爲此網信證券將其訴諸公堂。

網信證券提出,自2017年4月26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鄰水農商行委託網信證券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代爲進行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鄰水農商行爲債券實際權利人,網信證券按照鄰水農商行委託與指定的交易方進行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

債券回購期屆滿時,網信證券從交易方回購債券,鄰水農商行同時向網信證券回購債券。但期滿時,鄰水農商行對於協議約定的5支債券均拒絕履行回購義務。此次網信證券便就面值均爲5000萬元的“17農發06債券”和“16農發09債券”兩隻債券提起訴訟,涉及的債券購買價款合計1.3億元。

對於網信證券的訴求,鄰水農商行並不認賬,並表示自己與網信證券之間從未就案涉債券簽訂過案涉協議並建立過債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或其他法律關係,且網信證券的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缺乏真實、合法的證據支持,與客觀事實不符。

面對兩方說法,法院進行了詳細的質證,兩家公司也提供大量證據,網信證券部分工作人員還在庭審後到庭作證。然而法院經審理認爲,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網信證券與鄰水農商行簽署了案涉《債券買賣協議》,進而形成了債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網信證券與第三方進行的債券交易並非受鄰水農商行的委託與指示。

最終法院判決,網信證券無權要求鄰水農商行對案涉債券履行回購義務及承擔違約責任,其訴訟請求缺乏充分的證據支持,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不僅如此,法院同時判決由網信證券承擔案件受理費及訴訟保全費合計73.8萬元。

經營持續惡化

作爲“先鋒系”旗下券商,網信證券近幾年可謂流年不利:公司從2018年起淨利潤持續鉅虧,2019年被證監會點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地方證監局也派駐工作組監控公司經營;2019年9月,“先鋒系”掌門人張振新突然病逝,留下鉅額債務窟窿待補。

2019年5月5日,遼寧證監局發佈對網信證券的風險監控通知,因公司存在重大風險隱患,遼寧證監局自即日起向公司派出風險監控現場工作組進行專項檢查,並對公司劃撥資金、處置資產、調配人員、使用印章、訂立以及履行合同等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控。

同日遼寧證監局還對包括先鋒集團CEO張利羣在內的三名自然人開出罰單,因其未經批准實際控制網信證券5%以上股權。

短短十幾天後,2019年5月17日證監會表示,近期日常監管發現網信證券的財務狀況持續惡化,淨資本以及其他風險控制指標已經不符合規定要求,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下一步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強監管,督促化解風險,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進行查處。

以惡化最明顯的淨資本指標爲例,網信證券2018年度報告顯示,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淨資本爲-30.55億元,當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2.44億元,淨利潤爲-28.80億元。截至2019年底,公司淨資本合計-38.36億元,累計虧損已達41.02億元。

網信證券在2019年年報中表示,報告期內公司僅證券經紀業務正常進行,其他業務均已暫停新增。債券回購業務均已違約,涉及大量訴訟與仲裁。至目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仍由遼寧證監局現場工作組進行監控。 

對於這份財務報告,審計機構給出了保留意見,形成保留意見的基礎在於公司業務被監控、業績虧損及除經紀業務外其他業務均已暫停新增。審計機構還特別強調,網信證券債券回購業務均已違約,涉及大量訴訟與仲裁,且未能對其現有情況作出有效的應對計劃。這些事項表明存在可能導致對網信證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確定性。

年內三度成爲被執行人

中證君梳理發現,網信證券近年來已是多起官司纏身,進入2020年公司又三度被列入被執行人。

裁判文書網顯示,2019年6月,北京市二中院裁定,准許呂梁市農信社的申請,查封、凍結網信證券名下財產,限額5億元。廈門市農商行請求對網信證券名下銀行存款5億元或其他等值財產予以保全,同樣獲得北京市二中院准許。

2020年1月,北京仲裁委裁決網信證券賠償虞城縣農信社損失金額1.53億元、補償金額73.82萬元、罰息3795.3萬元,合計1.91億元。網信證券此後曾向北京四中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但在2020年4月被駁回。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今年以來網信證券已有3筆被執行信息,立案時間爲2020年2月-5月,三筆執行標的金額分別爲4717.31萬元、1.93億元和3909.63萬元。

編輯:張楠 王朱瑩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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