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决定运用“互联网法庭”庭审系统,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远程组织调解该案件。以往由于路途遥远,不在本地的当事人往往不愿意到庭参加诉讼,案件最后只能以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而“互联网法庭”则能够让当事人免于长途奔波,通过网络按时参加庭审,与缺席审判相比更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原告在金昌,被告在四川

这个天南海北的官司怎么打?

以前,被告方需要跋涉千里来到法庭

现在,一根网线,一台手机

就能进行开庭审理

近日,金川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法官丁国文组织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整个调解过程。这是金川区人民法院再次运用“互联网法庭”审理原被告不在同一地方的又一起民商事案件。

原告韩某某因与被告陈某发生借贷纠纷,遂将被告起诉至金川区法院,要求返回借款7000元,但被告因路途遥远,耽搁工作等原因,未到庭参加诉讼。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决定运用“互联网法庭”庭审系统,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远程组织调解该案件。被告陈某通过“互联网法庭”手机客户端,完整地参与了各项调解程序。

“没想到会这么方便,互联网法庭开庭不仅解决了我们的纠纷,还给我省下了大量的时间和相关费用,同时还不耽误正常的工作。”调解结束后,远在四川的陈某在视频中感慨地说到。

以往由于路途遥远,不在本地的当事人往往不愿意到庭参加诉讼,案件最后只能以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而“互联网法庭”则能够让当事人免于长途奔波,通过网络按时参加庭审,与缺席审判相比更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来源: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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