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載於《文人的另一面》,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在暨南的教授羣中,以新月社一夥人佔最多數,除了胡適、徐志摩、陳西瀅、凌叔華、顧一樵、聞一多、陳銓等人之外,如羅隆基、梁實秋、葉公超、劉英士、余上沅、饒孟侃、蒯淑平、潘光旦、彭基相、衛聚賢、沈從文、顧仲彝、梁遇春、餘楠秋,都在暨南教過書;至於在一九三一年二月七日在上海被殺的左翼作家胡也頻,也可以說是新月社的朋友之一。不過,在外人看來,新月社這一夥人當中,有三個人最爲特殊。一個是胡也頻,後來因爲參加了左聯而被捕槍斃。另一個是聞一多,因政治問題被暗殺。還有一個是羅隆基,後來也走上政治的路途,成了中國民主同盟的要員,被人目爲左翼政團宣傳家,爲朝野所側目。梁實秋先生在《論羅隆基》一文的結尾,便有“世人皆欲殺,吾意獨憐才”的話,並不是無因的。

大約是在一九二八、一九二九年間,羅隆基夫婦自海外返國,路過星加坡時,登岸拜謁他的丈人翁,因此在星加坡逗留過一個短暫時期。原來他的髮妻是英國留學生,是星加坡華僑資本家張永福的千金。羅隆基原是清華大學的高才生,送美留學,他的爲人急於功利,而性格又異常倔強。原以爲髮妻方面,既是有資產人家的千金,做女婿的自然也可以分潤多少的。可是羅隆基在星加坡逗留期間,卻和這位丈人翁的思想格格不入,致目的不達,大失所望,只得鎩羽而歸。回到上海以後,由於他最尊敬的張君勱和胡適的介紹,夫婦倆纔到光華大學、中國公學和暨南大學來教幾點鐘書的。

羅隆基在暨南,是政治經濟系的教授,教的是政治學,他對英美的“民主政治”和“議會制度”,表示非常欣賞。他雖則是口齒伶俐,辯才無礙,但聽他課的同學卻並不十分踊躍。迨他一連串在《新月》雜誌發表了好幾篇有關人權問題的文章,鼓吹自由思想與個人主義,使得《新月》有了更濃厚的政治色彩,引起了更大的風波,又因同學的口碑載道,方陡然驟增了不少旁聽的同學,而我也是其中之一。可惜爲期不久,大約是教了一年光景,便離開了暨南,到天津做《益世報》的主編去了,這都是後話。

這期間,不知怎的他對於張小姐不對口味,生活自然也不大協調,大概是爲了急於功利的緣故。後來他看上徐志摩的離了婚的夫人張幼儀,也就是張君勱的妹妹。他僞裝張君勱的信徒,加入國社黨,滿以爲近水樓臺先得月。殊不知張幼儀對於羅隆基,避之惟恐不及,他對她追求,不但徒勞無功,簡直毫無希望。他追求張幼儀之不能成功,他懷疑是因爲有髮妻的關係,遂決心擺脫。可是又怕她受律師的挑撥和教唆,向他提出贍養費的要求。他只得學楊傑的手段,決定離婚之前,就每天抓住太太沒頭沒腦地亂打亂捶,打得她一佛出世,二佛昇天,死去活來,什麼贍養費,簡直連想都不敢想,便自動下堂求去。張小姐本是生得弱不禁風的千金小姐,哪裏經得起羅隆基每天的拳腳,自然也只好下堂求去了。

羅隆基和她分手以後,他的第二位太太就是有名的王家右。她後來卻嫁了已故電影明星阮玲玉的丈夫唐季珊,做了他第五任的太太。

在抗戰期間,羅隆基在昆明西南聯大任教,還流傳了不少佳話。聯大的女生,凡是稍有姿色而家道素豐的,都被他追求過。有一次,他從圓通街經過,看見一位頗具風韻的少婦。她的姿色把他迷住了,他便使用他的慣伎,一步一步跟隨着,並且沿途向路人探詢她的住處。這位少婦在無可奈何之下,只得走進街口一個小鋪子去買花生米,想借買花生米逗留一陣,待羅走過去,也就算了。想不到他也追進小鋪子裏,從後面伸手替她付款。這樣一來,兩人當時便發生口角,把事情鬧大了。這位少婦控訴到昆明地方法院去,同時她的丈夫也是某大學教授袁某。地方法院開庭的那天,聽審的人,人山人海,擠得水泄不通。那天羅隆基沒有出庭,由他的律師代理,又恰巧袁太太聽覺不好,法官審問時有些聽不清楚,她便索性把羅隆基跟蹤追隨起,到小鋪子買花生米,源源本本完全吐露了出來。

當時羅隆基的代理律師,似乎也無法爲羅聲辯。惟一辯護的理由,就是:“羅太太是非常漂亮的,羅先生不會在外攪七捻三、尋花問柳的。”後來這段公案,也由另外幾位大學教授出面調停,纔算不了了之。但是那個小鋪子的花生米,卻因此而名聲昭著,每個遊公園的人,幾乎人手一包,稱爲“羅隆基花生米”。

抗戰勝利後的一九四七年十一月間,南京突然宣佈“民盟”爲非法組織。民盟大部分的要員,便開始遠走高飛,有的遠適異國。其中就只有素有“喉舌”之稱的羅隆基,卻一直留在南京。事實上,不是他不肯走,而是當局想請他上杭州。恰巧羅本人那時也爲了行動的不得自由而苦惱。於是由張羣出面,替他在西子湖邊租妥一幢小房子。他離京的日子定在十一月二十日左右。十九日晚上,特別約了他的愛人浦熙修話別。羅浦間豔事風傳已非一日,不過始終沒有完全公開。那晚浦小姐如約前往,兩人在梅園新村民盟總部會面,情話喁喁,離情萬千,卻不料被浦的丈夫袁子英探悉,急忙驅車趕到,因此演出了一幕動人的桃色案。

天下事真是無巧不成書。原來那天民盟內部因羅隆基即將離京,所以把所有的傳達侍役全辭退了。袁趕到門口,也沒有人攔阻,便一直撞進內室,而羅浦兩人卻正在互相擁抱,這可把盛怒的袁子英氣壞了。他上前就給羅浦兩人一記耳光。羅浦也不示弱,聯合向袁反擊。後來這一出全武行的悲喜劇,還是附近的警察所的警員調解之下而平息下來。羅袁雙方也爲了顏面關係,互作讓步了事。

不過,經過這次鬧劇演出以後,羅隆基和浦熙修的豔事到底揭開了。關於浦熙修這個人,可以說的是她當年正是四十二歲,和袁子英結婚也已十多年,有兩女一子,而且都快成人。她和羅的接近,還是在重慶做《新民報》採訪主任的時候。那時民盟在政治舞臺上相當活躍,羅隆基又是政治紅人,浦因採訪之便和羅一見傾心;復員還京,再度相值,便種下了這樁不解緣。至於袁子英,則任經濟部華中礦務局副局長,素有“好人”之譽。他早就知道羅和浦間的關係,但是爲了名譽地位關係,不願傷面子。據說他幾次要子女輩環跪浦氏膝前,苦苦泣諫,但終無法挽回。

這件桃色糾紛,當年的確頗喧騰一時,很使人注意。因爲三個主角中,一個是政客,一個是名記者,一個是現任官員。袁子英還向人表示:事已如此,他決定延請律師和浦正式離異;而浦也寧願“爲愛情死,不願受舊禮教束縛”。當中只有羅隆基也許還想自辯,但他的行動已受限制,嘴巴當然也不能自由了。中國內地易手後,羅滯留在故都,行動自然更受限制,嘴巴也比較更不能自由了。幸而他尚能斂抑鋒芒,得以終其天年。前二年去世時,也不過享年六十多歲。

羅隆基字努生,是江西人,有“江西才子”之稱。他在《新月》發表的有關人權問題的文字,一共有十幾篇,後來匯印成書,名曰“人權論集”,由新月書店出版,現在自然成了絕版書。新月社在今日自然已經成爲文壇上的一個歷史名詞了。當年這一夥人也正如梁實秋先生所說的:“……除了共同願意辦一個刊物之外,並沒有多少相同的地方,相反的,各有各的思想路數,各有各的研究範圍,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各有各的職業技能。彼此不需標榜,更沒有依賴,辦刊物不爲謀利,更沒有別的用心,只是一時興之所至。……”觀乎羅隆基、聞一多輩的行徑,堪作這些話的註腳。當年新月社這一夥人,今日都已風流雲散了,有的垂老投荒遠適異國,有的已是快近古稀之年,幸而大多數老而彌堅,尚閃耀着他們本身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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