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戴法興等人反對“歲差”的存在,更反對將“歲差”引入編制曆法,他們不肯承認新的科學發現,崇古疑今,死守古人的章法。但祖沖之確認存在“歲差”,並把它引入曆法的推算,確實是重視科學發展,堅持真理的行動。

一說起淶水,玩文玩核桃的人都知道,淶水是產文玩核桃的地方,不過不要提到淶水就想核桃,這個地方還產生了一個比文玩核桃更有價值的人物,他可是比文玩核桃價值高多了。這個人就是大數學家——祖沖之。

天監元年(501)以來,梁武帝蕭衍的美德懿行不斷傳到祖𣈶的耳中。梁武帝天監八年(509),祖沖之的兒子祖𣈶經過縝密的考慮,多次與朋友磋商,決 定上書梁武帝蕭衍,乘他高興,請他頒用父親祖沖之於50年前創制的“大明曆”。天監九年(510),梁武帝蕭衍大會羣臣,祭天祖,宣佈頒用祖沖之的“大明 歷”。
當跪在朝堂下的祖𣈶聽到梁武帝的詔書時,他激動得淚流滿面,不停地叩頭,連呼:“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這使祖𣈶想起了50年前父親在朝堂上和權臣戴法興的一場爭論……
南北朝時期的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祖沖之向宋孝武帝劉駿呈送了“大明曆”表文。
他在表文中說:“臣博訪前墳(指古代典籍),遠稽昔典,五帝次,三王交分,《春秋》朔氣,《綸年》薄蝕……魏世注歷,晉代《起居》,探異今古,觀要 華……專功耽思,鹹可得而言也。”說明他對從遠古到魏晉的天文、曆法進行了各種研究與考證,對各種問題都已洞察明白,闡釋清楚。他又說:“加以親量圭尺, 躬察儀漏,目盡毫釐,心窮籌策,考課推移,又曲備其詳矣。”向皇帝說明“大明曆”中的一切數據都是他親自測量,親自觀察,親自推算出來的,是準確而又詳盡 的,請皇帝立即頒佈全國,加以實行。

宋孝武帝劉駿在收到祖沖之的表文之前,已經有戴法興等重臣多次向他報告祖沖之的制歷情況,多是誣陷攻擊的不實之詞。所以,劉駿並沒有立即頒佈“大明曆”,而是在朝堂組織了一次大辯論,讓戴法興等人向祖沖之提出各種問題,請祖沖之一一答辯,然後,再決定是否頒行。
辯論開始後,戴法興等人攻擊的矛頭,主要指向祖沖之對曆法的兩項重大改革。
第一是制歷是否要引“歲差”問題。祖沖之是一個勇於吸收新發現,敢於革新,追求真理的科學家。所以,他堅持引進“歲差”,對各種數據交食,加以新的測算。
“歲差”現象是由東晉天文學家虞喜發現的。所謂“歲差”,就是指春分點在黃道上的西移。由於日、月和行星的吸引,地球自轉軸的方向發生緩慢而微弱的變 化。因此,從第一年春分到第二年的春分,從地球上看,太陽並沒有回到原來的位置,而是歲歲後移(向西)。由於春分點移動,全年的二十四個節氣的位置也在移 動。

祖沖之認真研究了虞喜的見解,又通過親身長期觀測,證實了“歲差”的存在,並引入了“大明曆”的計算之中。
由於曆法計算中考慮了“歲差”,迴歸年(週歲)和恆星年(天)纔有了區別。迴歸年是太陽連續兩次經過春分點所需要的時間,又叫太陽年,也就是我們日常生活 中所說的年。恆星年是太陽連續兩次經過某一恆星所需要的時間,也就是地球繞太陽公轉的一個真正週期。迴歸年比恆星年短20分23秒。
虞喜認爲“歲差”每50年後移一度,祖沖之測算歲差每45年11個月後移一度。儘管這兩個數據都不十分精確。但祖沖之確認存在“歲差”,並把它引入曆法的推算,確實是重視科學發展,堅持真理的行動。
戴法興等人反對“歲差”的存在,更反對將“歲差”引入編制曆法,他們不肯承認新的科學發現,崇古疑今,死守古人的章法。
祖沖之據理力爭,從兩個方面進行答辯。他解釋說:“唐(堯)世冬至日,在今宿之左五十許度。漢代之初,即用秦歷,冬至日在牽牛六度……後漢四分法,冬至 在鬥二十二。晉世姜以月蝕檢日,冬至在鬥十七。”“通而計之,未盈百載,所差二度。”他說唐堯的時代、西漢初年、東漢、晉代冬至點在不停地變化,平均計 算,不到100年,就差了兩度。“歲差”的存在是明擺着的事實,我們爲什麼不承認呢?
由於與天體的運數有差別,那麼日、月與五大行星的位置也推算不準,錯誤明顯了,不得不改變曆法。
接着,他闡述了“大明曆”承認“歲差”將它引入曆法測算的好處。“今令冬至所在,歲歲微差。卻檢漢注,並皆審密,將來久用,無煩屢改。”現在承認這一科學發現,使冬至日每年有微小的差別,用來檢驗漢代的歷法,都是精密的,將來的“大明曆”可以久用,不必再改歷。
對天文曆法有深刻研究的祖沖之,答辯得清清楚楚,把戴法興等人說得啞口無言。祖沖之爲了使皇帝與百官信服,又提出與戴法興等人,當衆推算。請戴法興使用 舊法,不考慮“歲差”;自己引用“歲差”,推算日、月在天空中的位置。皇帝與百官都拍手叫好,讓他們兩軍對壘,一比高低。

雙方推算了從元嘉十三年(436)到大明三年(459),這23年間發生的4次月食時間。祖沖之推算的完全準確,戴法興等人推算的卻大謬不然,竟然與實際天象相差10度之多。
在鐵的事實面前,戴法興等人依然不肯認輸。蠻橫地宣稱,儘管古代曆法有錯誤,他們推算得與實際不符,但也不能引入“歲差”。因爲承認了“歲差”,就是承認了天道的變化。而自古以來,統治階級都是強調“天變道亦變”的信條。
戴法興等人攻擊的第二點是祖沖之對閏法的改革。自古以來,我國的歷法,就是一種陰陽合曆。通過設置閏月來調和陰、陽曆,使曆法能兼顧四季變化和月亮圓缺,以適應農業生產和日常生活的需要。
自春秋時代起,開始採用19年中設置7個閏月的方法。但19年七閏的方法並不完善,經過200多年就要多出1天,將要影響曆法中其他數據的計算。由於這 個置閏方法並不科學,東晉義熙八年(412),北朝北涼趙在製作“元始歷”時,第一次改革了置閏方法,採用了600年設置221個閏月的方法。但是,沒有 被人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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