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提高驾乘人员交通法制意识,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在辖区全面启用智能检测系统抓拍不系安全带行为。

啥叫“一盔一带”?

盔是“头盔”的盔

带是“安全带”的带

从4月1日至5月10日,共录入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2000余起,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1000余起。

目前,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辖区的,高速公路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智能检测系统已全部启用。值得注意的是,在抓拍到的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中,副驾驶乘客不系安全带的现象十分突出。

有熟悉的面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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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法宣科副科长王璐介绍,2020年4月调试上线的高速公路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智能检测系统以图像识别技术为核心,利用高速公路各卡口系统作为数据来源,通过对交通图像实时处理,能克服天气、行人、背景环境变化等干扰,实现对不系安全带行为信息的自动化、全天候、不间断采集。

【不系安全带处罚及扣分标准】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计2分。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九十条、一百一十四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项、六十三条第七项等条款。

高速公路驾驶,

请系好安全带!

驾驶员、乘客、

前排、后排,

都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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