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如果故意高空抛物没有针对具体人员,那么就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考虑定罪。

5月6日,柳州市天江城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称,晾晒在自家阳台的衣服,不知何时沾满了粪便。

事发后,记者来到覃女士所住在小区8栋。向记者描述事发经过时,覃女士仍压抑不住内心的怒火:太恶心了!

覃女士说,5月6日那天,她趁着天气晴好,便把家里的床单、衣服等拿出来洗好晒到阳台上。到了下午5点多的时候,便发现女婿的羽绒服被东西弄脏了,“当时不知道是屎,我们还用手去拍,结果发现一些苍蝇从衣服口袋里飞出,仔细查看才发现,沾在衣服上的东西,竟然是粪便。”

除了衣服上粘着大便,覃女士家阳台的防盗网上,也布满了粪便。

采访中,一楼的居民也反映称,当天,他家阳台外的地面上,也有大便掉落,“砸下来的大便,掉在那个地方,我把它铲掉了。”一楼住户还坦言,其实在此之前,她就发现陆续有东西从楼上“掉”下来,有一次还砸坏了她家的花盆。

覃女士说,经与一楼住户确认,这些都是人的粪便,绝对不是宠物的粪便,“太缺德,太恶心了!”

小区保安也表示,就在差不多的位置,经常有东西从高处“掉”下来,“丢了两次饭,一次是成团的,一次是散开的……还有一次就是丢屎了……”

物业负责人表示,事发当天他们就已经报警处理,不过还没有找到肇事者。小区居民纷纷表示,这种行为不仅没道德没素质,还十分危险!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遵守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

这个司法意见的震慑效果是极其明显的。如果故意高空抛物是针对特定人员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考虑定罪;如果故意高空抛物没有针对具体人员,那么就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考虑定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