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还有人说夜明珠是被戴笠留下了,当时孙殿英是委托他将其交给宋美龄,如果宋美龄和孙殿英说的都是实话,那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孙殿英将盗来的部分宝物送给了当时的权贵,而那颗最珍贵的夜明珠被他托戴笠送给了宋美龄。

众所周知,即使在清政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慈禧依然不改奢侈本性。生前如此,死后亦是。慈禧死后,送葬的队伍非常庞大,陪葬的珍宝自然也少不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陵墓会被人挖掘。


1928年春天,原被奉军收编的积匪马福田率部叛逃直奔清东陵旁边的马兰峪,企图长期挖坟盗墓为生。当时,国民革命军北伐已经进入河北一带,奉军北撤,但冀东地区的散匪非常多,异常肆虐。于是,国民政府派孙殿英前去剿匪。

途中,孙殿英见清陵修得富丽堂皇,为了筹措剿匪资金,故起了盗墓的心思。他为了盗墓不被人发现,做了很多工作。先是赶走了马福田,后四处张贴告示,声称部队要搞演习,遂封锁了东陵周围三十里。

7月上旬,孙殿英部以军事演习为由,赶走了所有守陵人,还向遵化县知事借来了30多辆马车,用来运送东陵中的宝物。做好一切的准备工作后,孙殿英命人用炸药炸开了地宫入口,将慈禧墓洗劫一空。慈禧嘴里含着的那颗夜明珠,也被他盗走,甚至将慈禧的尸体随意抛弃。盗完慈禧墓还没满足孙殿英的贪心,接着又盗乾隆的陵墓。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孙殿英盗墓一事还是被发现了,以溥仪为首的清人写信给国民政府,要求严惩凶手。然而,孙殿英不但没有受到惩罚,反而加官进爵。这是因为有人给他指点迷津,让他花钱买平安。孙殿英将盗来的部分宝物送给了当时的权贵,而那颗最珍贵的夜明珠被他托戴笠送给了宋美龄。

这颗夜明珠可不是普通的夜明珠,它可以分成两块,合起来就是一个圆球。分开时透明无光,合起来却透出一道绿色的寒光。据《盗陵案》记载,这颗夜明珠价值1080万两银子。当年《南京条约》规定清政府要赔款1470万两白银,也就是说慈禧的一颗夜明珠差不多就能赶上赔款了,足以看出她的奢靡。不过,这颗夜明珠已经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中,它去了哪里?

相传,宋美龄得到夜明珠后,将它制成了鞋子上的饰物。后来,她为了给丈夫筹钱,把它卖给了菲勒家族,它也成了该家族的私藏品。但是,晚年的宋美龄曾否认自己得到过这颗夜明珠,这让夜明珠的下落变得扑朔迷离。


有人说孙殿英把夜明珠送给宋美龄其实是一个幌子。因为在乱世,孙殿英很可能是为了自保才这么说,毕竟谁也不会求证这件事儿。还有人说夜明珠是被戴笠留下了,当时孙殿英是委托他将其交给宋美龄,如果宋美龄和孙殿英说的都是实话,那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迄今为止,都没有这颗夜明珠的确切下落,希望它能早日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到时候肯定又会掀起不小的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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