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去年6家信託固有資產不良率超20% 18家保持“零不良”-證券日報網)

隨着年報披露的收官,信託公司2019年經營業績浮出水面。整體看,去年信託行業穩健發展,已披露2019年年報的66家信託公司營業收入總額突破1100億元,同比增幅超10%,信託業務收入和固有業務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漲。其中,固有業務收入達330億元,同比增幅高達30%,成爲拉高信託行業營收的重要驅動力。

在業績飄紅的同時,不少信託公司的資產質量卻仍承受不小的壓力。《證券日報》記者統計後發現,2019年至少有6家信託公司的固有資產不良率超過20%。不過,也有10餘家信託公司嚴把風控關,固有資產保持“零不良”。

總體來看,信託業防控風險的形勢仍比較嚴峻,2019年信託風險資產的規模和風險項目的數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長,信託資產風險率也出現一定幅度的上升,達到2.67%,但行業整體風險仍在可控範圍內。

6家信託公司

固有資產不良率超20%

進入5月份中下旬,國內68家信託公司中已有66家披露2019年年報。已披露的年報數據顯示,2019年信託業總體經營狀況良好,營業收入穩步增長,淨利潤降幅明顯收窄。

雲南信託發佈的研報顯示,2019年國內66家信託公司合計實現營業收入總額1143.44億元,較2018年的1021.91億元同比增長11.89%。其中,信託業務收入總額爲811.33億元,與2018年同期的769.52億元相比增長5.4%;固有業務收入總額爲332.37億元,與2018年同期的252.39億元相比大幅增長31.69%。

另外,66家信託公司的固有業務投資收益率也小幅增加。雲南信託研究發展部分析稱,以固有業務收入與淨資產的比值代表的固有業務投資收益率,2019年爲5.44%,比2018年上升0.96個百分點,同比增長27.27%,說明固有業務投資收益率在明顯增加。

在淨利潤方面,2019年66家信託公司共實現淨利潤536.64億元,與2018年同期的545.41億元相比小幅減少1.61%,但與2018年-13.80%的同比增幅相比,淨利潤下滑的速度有所減緩。

在取得亮眼業績的同時,信託行業的資產質量仍在承壓。用益信託提供的數據顯示,2019年至少有包括華宸信託、中糧信託等在內的6家信託公司的固有資產不良率超過20%。不過,也有多達18家信託公司的不良率保持“零”水平。

用益信託研究員帥國讓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信託公司固有不良率的參差不齊,反映出信託公司在固有資產方面的管理能力及風險負擔程度的差異,不良率較高的信託公司應該及時調整戰略佈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的專業能力。”

信託公司固有資產的運用方式包括貨幣、貸款、長期股權投資等,對固有資產的配置同樣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託公司的資產管理能力。百瑞信託博士後工作站研究員謝運博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方面,固有資產特別是貸款類資產,在經濟增長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部分資產可能會暴露新的風險,提高固有資產不良率;另一方面,雖然信託公司的固有資產與信託資產相互獨立、分別管理,但固有資產仍在緩釋信託項目風險,對信託業務提供支持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19年信託風險項目加速暴露,可能會對固有資產不良率的提升產生一定影響。

如何優化固有資產質量?謝運博認爲,“一方面,信託公司應着力提高風控水平,從源頭上提高增量資產質量;另一方面,信託公司應加大對風險資產的處置力度,優化存量資產質量。”

化解存量風險

成信託業當前要務

2019年,信託項目風險進一步暴露。中國信託業協會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四季度末,信託行業風險資產規模爲5770.47億元,較2018年末增加3548.6億元,增幅159.71%;信託業風險項目個數爲1547個,較2018年末增加675個;信託風險資產率由2018年的0.98%上升至2019年的2.67%。

對此,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分析認爲,2019年,信託業風險項目和風險資產規模顯著增加最主要的原因,是監管部門加大了風險排查的力度和頻率,令之前被隱匿的風險得到更充分的暴露,並不意味着增量風險的加速上升。“隨着風險的充分暴露,預計信託風險資產規模的變化將趨於平穩,行業整體風險也將逐步從發散進入收斂狀態。在風險暴露充分的背景下,存量風險化解將成爲信託行業一項重要任務,從信託行業自身的風險抵禦能力來看,行業風險仍在可承受的範圍內。”

2019年信託行業資產質量已面臨不小壓力,而今年疫情的發生更加劇了這一勢頭,除面臨經營壓力外,信託項目防控風險的形勢也更加嚴峻。

“受疫情影響,部分信託項目的交易對手經營情況可能面臨較大困難,部分信託項目的風險可能會進一步提高。”謝運博對《證券日報》記者分析稱,在防控項目風險上,一方面,信託公司應堅持執行較高水平的風控政策,紮實做好項目盡調,在符合公司風控政策的前提下穩妥推進項目落地;另一方面,信託公司應堅持執行各項監管政策的規定,對於通過資金池、關聯交易等手段隱匿信託風險的做法,應堅決避免;另外,在項目存續過程中,信託公司應加強對交易對手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的監測,及時識別潛在風險,儘早介入到風險防範化解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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