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遛犬有“套装” 遗弃应禁止 向不文明养犬行为说“不”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王彤旭)5月19日,“浙江宁波规定遛狗套装”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民热议。遛狗不拴绳、犬只扰民伤人、恶意遗弃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屡禁不止,危害公众健康及人身安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而除去人与犬的矛盾,不文明的养犬行为还会引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对社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如何解决城市中的“隐痛”,减少乃至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一直是待解的难题。

资料图 中国商网 付颢琬/摄

“小区楼下有个从来不拴绳的金毛寻回犬,见了人就扑,主人每次都只是站在旁边看着。有一次我看到它扑向一位老人,其主人还拽住狗的项圈跟老人解释狗不咬人。但狗随即就继续向前冲,把主人拽得踉跄,根本拉不住。”哈尔滨市民惠女士表示,虽然没发生过咬人事件,但不拴绳的大狗很容易扑倒行人。尤其是老人,更有被扑伤或受惊吓的风险。

也有居民表示,小型犬的不拴绳现象更为普遍。“小区养狗的人很多,居民大多选择晚上九十点钟出来遛狗。大狗基本都牵绳,但少有小狗牵绳。事实上,小型犬虽然看起来不具威胁,但也确存危险。有一只很凶的小型犬来咬过我的狗几次,都被我及时拉开,狗主人根本不管,现在每次看到它就赶紧牵着我的狗躲远。”浙江省嘉兴市民胡女士表示,拴绳是最简单也是成本最低的规避风险的措施,如真的使他人受伤或产生邻里纠纷,更加得不偿失。

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遛狗不拴绳已多次引发邻里冲突。今年5月6日,北京市顺义区一小区内,一老年人因看不惯一女子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发声怒斥,在与该女子发生争吵后,一脚踢飞狗,随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2019年1月,一只未拴绳的贵宾犬与一只戴伸缩牵引绳的狗相斗,最终致拴绳狗主人受伤,伤势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另一方赔偿各项损失近19万元;2018年8月,在上海市青浦区某小区,因遛狗未拴绳,两家人起了口角,并升级为肢体冲突,最终致一人死亡。

目前,多地已就此顽疾出台养犬管理条例。其中,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则更加严格。除牵绳之外,条例还明确要求重点管理区居民携犬出户要为犬只佩戴有效犬牌及嘴套。

“嘴套是有必要的,有一次带女儿外出,一条戴着伸缩牵引绳的狗在走过女儿身边时突然转头对着女儿的手张大嘴想要咬下去,幸好没有咬到。牵引绳过长无法阻止犬只的攻击行为,也呼吁狗主人不要使用毫无作用的伸缩牵引绳。“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如此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专设“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责。专家表示,没注射疫苗、遛狗未拴绳造成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故意激惹,也不能完全免除饲养者的责任。

除家庭养犬的不文明行为外,流浪狗伤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为居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而在城市中,许多流浪犬系遭弃养的家庭宠物犬。对此种行为,上述条例明令严禁遗弃、虐待犬只。“许多居民养狗基于一时冲动,随后很快因丧失兴趣而遗弃它们。建议在选择养狗前综合评估考量个人精力及财力,不要让养狗成为一时兴起的决定。养犬人也要有社会责任感,即使因故不能饲养,也不要随意遗弃,给社会造成负担。”爱狗人士小锅(化名)表示。

养犬管理涉及多方,其中,物业公司对不文明养犬者负有上门警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等职责。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曾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因物业没有惩戒权,因此无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发挥威慑作用。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传达物业方对于养犬管理的建议措施。

“法律规定及有关部门的管理干预是一方面,但养狗群体如此庞大,文明养犬更关乎民众自觉。”惠女士建议,文明养犬行为的养成应从社区做起。“一味地指责不仅难以发挥作用,还易引发矛盾。在看到小区内有遛狗不拴绳等行为时,居民可以联合起来进行劝导,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推动小区内形成文明养犬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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