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卫市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化机构管理,提升环评机构服务全市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5月19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中卫市生态环境社会化机构管理暨培训会议。会议指出,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环评报告书(表)质量不高、环评技术指导不足、第三方环评公司责任意识不强、企业项目竣工验收不严格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卫市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化机构管理,提升环评机构服务全市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5月19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中卫市生态环境社会化机构管理暨培训会议。会议由芮小娟副调研员主持,各分局分管领导及环评及排污许可、环境监测负责人员、社会化服务机构负责人、涉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情况及2019年中卫市辖区内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及第三方运维机构专项检查情况,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对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环评报告书(表)质量不高、环评技术指导不足、第三方环评公司责任意识不强、企业项目竣工验收不严格等问题。

为扎实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会议强调,一是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分级审批制度、依法审批;不断加大抽查力度,提升环境文件质量管理;依法依规查处,强化环评信用管理,提高全市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质量。二是第三方公司应提高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指导企业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措施;要严把企业项目自主验收关,同时,主动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及网上公开等相关情况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登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企业项目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会议要求,各分局、社会化服务机构、涉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转变观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生态环境权益。二要提升服务质量,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不缺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工作制度。三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行业标准,扎实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最后,中卫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冯学洋、宁夏中科精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田波分别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进行了现场培训。

来源:中卫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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