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慢性乙肝防治指南上建議慢性乙肝炎病人在下述情況下使用抗炎保肝藥物:

    1、乙型肝炎進入免疫激活期,轉氨酶水平較高,患者症狀明顯,肝臟炎症較重,此時尚未做好抗病毒治療的準備或尚未開始抗病毒治療。

    2、抗病毒治療之後,比如使用干擾素抗病毒的病人,轉氨酶持續異常的時間較長,炎症一直存在;又比如,核苷類藥物使用後的數月,轉氨酶比治療前更高;這些情況下使用保肝藥物是合適的,但是使用時間不要過長,具體療程應該以轉氨酶恢復正常爲依據。

    3. 抗病毒治療無效,或發生耐藥,或者停藥後復發,並且肝損傷比較嚴重者。除根據指南調整抗 病毒治療藥物外,可同時加用抗炎保肝藥物。

    4. 對於各種原因不宜抗病毒治療,而轉氨酶又長期異常者。但是,需要強調,抗病毒治療可減少或延緩肝硬化或肝癌發生風險,但是,保肝治療則不能減少肝硬化和肝癌的發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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