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消息,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即將開幕,作爲全國人大代表,雷軍今年準備了四份向大會提交的建議,內容分別是:

《關於推動衛星互聯網行業發展的建議》,《加快運用智能手機、電視等智能終端 建設我國災害預警等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議》,《關於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的建議》,《關於加大力度引進國際高層次人才的建議》。

以下爲雷軍建議全文:

《關於推動衛星互聯網行業發展的建議》

“十三五”期間,我國出臺了多項支持和鼓勵商業航天發展的政策條例,極大地推動了我國商業航天產業的發展。作爲戰略新興產業,商業航天具有顯著的技術牽引和產業帶動作用,將成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增長極和抓手。隨着衛星互聯網被列爲新基建重要發展範疇,爲商業航天領域帶來廣闊發展機遇。

衛星互聯網的產業鏈條中,衛星製造、衛星發射、地面設備製造、衛星運營及服務等產業鏈環節,均屬於高投入、長週期的高新技術領域,目前行業湧現的大多數企業處於從起步到躍升的發展階段,體量較小,側重研發投入。衛星互聯網領域需要國家層面加強頂層的規劃和牽引,多維度激發高質量發展活力,推動整個商業航天產業鏈的發展。

因此,我建議:

一、將衛星互聯網作爲重點發展的戰略新興產業納入我國“十四五”發展規劃,明確衛星互聯網相關商業航天企業是國家航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鼓勵商業航天企業參與航天智能製造產線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扶持力度。

二、進一步改革國內衛星頻率申請協調機制,優化和簡化我國衛星網絡資料申報管理流程,採取國際上普遍做法,即降低向國際電聯申報頻率軌道資源的門檻,將監管重點後移至國內頻率落地及運營許可上,提高國際頻率軌道資源爭奪的主動性,並在申請小型衛星、試驗衛星頻率軌道資源方面提供快速通道,減少審批流程等。

三、進一步放開對民營企業應用商業衛星開展商業服務的行業准入限制。例如,支持民營企業有序開展衛星通信基礎電信業務,充分調動和發揮民營企業的力量與優勢,進一步增強我國空間信息應用產業的全球競爭力。

四、充分發揮產業基金引導作用,設立大規模的重點扶持民營商業航天的國家發展基金,並鼓勵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撬動社會資本聯合成立商業航天產業基金,支持和鼓勵民營商業航天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推動民營商業航天產業鏈的完善和產業生態的構建。

《加快運用智能手機、電視等智能終端建設我國災害預警等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新冠肺炎疫情提醒我們,一個繁榮和諧的社會不僅要有不斷發展和進步的動力,也要有化解重大系統性風險的能力,關鍵就在於提前識別、控制和預警風險。

以地震預警爲例,當前我國已能通過“手機+物聯網”平臺對破壞性地震進行預警。它依託一張覆蓋220萬平方公里的全球最大規模地震監測傳感器網絡,能夠自動識別地震,研判分析其數據,以最快速度向受影響區域的手機、電視等智能終端發出預警信息;接收到信息的手機、電視等物聯網智能終端則採用最高級推送策略,並根據用戶所在位置,第一時間精準告知用戶地震波在多少秒後到達、破壞程度多大,同時提示避險場所、緊急聯繫人和機主醫療信息卡,幫助患者第一時間接受救助。

依託即將到來的5G時代,智能手機、電視等終端以及其背後的人工智能物聯網技術,建設一套可靠的全國性災害預警體系,具有極其豐富的應用前景。這需要匯聚全社會的力量來掃除障礙、彼此配合、共同推進。

因此,我建議:

一、應當鼓勵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爲代表的科技力量、社會力量,成爲我國災害預警體系的建設和服務主體

災害預警既是科學工程、社會工程,也是政府的責任工程,社會力量不僅能夠成爲災害預警信息的傳遞渠道,也能成爲災害預警系統的建設主體。

建議儘快完善相應的配套法律法規,減少行政干預,明確政府統一協調、整體監督、主動服務的職能;同時,積極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的要求,參考國家郵政局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快遞服務、交通部支持網約車的做法,出臺相應政策,明確鼓勵、引導、支持科研單位、企業等社會力量深度參與、積極開展災害預警領域的相關研發和應用,政府則着力加大新基建建設的力度,整合資源、提升效率。

在災害監測預警領域的技術研發方面,建議扶持重點科研項目;在產品應用方面,建議從產業鏈出發,制定完善一套完整的全災害監測預警產業目錄,並擴大政府採購範圍,鼓勵更多企業加入招投標;鼓勵科研院所加大成果轉化力度、加快成果轉化進程,優化投融資模式,提高基礎科研工作者收益比例;對成績顯著的帶頭企業進行成果獎勵等。

二、破除行政障礙和體制機制藩籬,出臺綜合性災害預警管理辦法,推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儘快授權開通全國電視、手機地震預警服務

我國當前的網絡普及率、智能終端持有率已達世界先進水平,保障災害預警的硬件條件相對完善,但“軟環境”仍需改善。

以地震預警爲例,有效的地震預警需保證秒級響應、廣泛分發,以確保受影響區域的民衆能夠第一時間、以最高優先級獲取警報。但目前,部分省份的地方性法規和國家法律、現行實踐存在不兼容的地方,影響了科技導向的地震預警平臺難以在全國範圍內落地。

建議調整不適當的立法,敦促出臺符合《突發事件應對法》的綜合性災害預警管理辦法,根據各災種的類型、影響範圍、受災人羣的分佈及特點,制定有可操作性的具體規範,確保基層有足夠的預警行動權限。同時,也建議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儘快授權開通全國智能手機、電視等智能終端地震預警服務(無需政府、民衆投入資金),在進一步打通地震預警“最後一公里”的同時,爲其他災害預警領域積累應用經驗和民衆認知度。

三、加強全社會災害避險科普教育,推動災害預警服務在我國高災害風險區、人員密集區率先實現全覆蓋

建議在我國高災害風險區、人員密集區“先行先試”,優先將較爲成熟的災害預警技術,應用到災害風險區的中小學、幼兒園、危化企業、能源設施等重點區域。既更好保護社會中受災風險最高、抗災能力最低的脆弱個體和組織,也爲新興的災害預警技術孵化、推廣提供應用場景。

未來可以進一步將災害預警服務納入社會保障服務標準體系,例如對流行病易感人羣、年老多病或缺乏子女扶養的獨居者等優先開通災害預警服務,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學校等加強全社會的災害避險科普教育,使公衆進一步瞭解災害預警相關各類常識以及關鍵設備的操作方法,解決“收到預警怎麼辦”的問題。

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向社會和用戶提供能夠保障人身安全的功能是當代中國企業義不容辭的職責。我們呼籲中國手機和物聯網平臺、技術和設備生產廠商能夠積極響應,在預警等領域接入成熟技術,儘快將已驗證的科研成果轉化爲一線產品,積極探索人工智能物聯網技術的社會公共應用,在相關信息的可達性、服務豐富度、產品體驗上多下工夫,讓我們着力搭建的“安全網”惠及千家萬戶。

《關於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的建議》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部門準確把握小微企業發展客觀規律,堅持商業可持續的市場化原則,加強統籌協調,出臺精準政策措施,發揮差別化監管和財稅優惠合力,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相關數據顯示,2018年末全國普惠口徑小微企業貸款餘額8萬億元,同比增長18%。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小微企業首當其衝。據有關銀行調研顯示,80%小微企業存在資金缺口。爲支持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多部委密集推出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等支持措施。以此爲契機,應進一步探索精準服務小微企業融資的長效機制,促進我國經濟邁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因此,我建議:

一、推進金融機構融資服務堅持風險定價。小微企業總體抗風險能力偏弱,不同行業及企業間差別大,導致服務成本高低不同。建議堅持降成本導向,堅持風險定價,遵循市場化原則精準施策。即區分金融機構和小微企業層級,建立相對稱的服務關係和市場價格,提高融資服務匹配度和融資效率。

二、加強運用金融科技和大數據能力,降低服務成本。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力度,與監管部門協作,共同加快搭建並完善涵蓋金融、稅務、市場監管、社保、海關、司法,及市場活動行爲的信用大數據服務平臺和金融科技服務平臺,對企業精準畫像,通過自動化流程,降低小微企業小額貸款的服務成本。

三、扶持中小銀行專注進行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允許金融機構間借鑑“碳交易”流轉融資指標,交易和流轉小微融資指標,讓資源向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優勢機構集中,從而實現金融服務分層,讓專注且善於做小微的銀行得到更便宜的資金。

四、加大力度發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融資、供應鏈金融等融資方式,形成充足多元的資金供給體系,促進高成長、高風險並存的科技創新型小微企業發展;同時通過稅收調節等手段鼓勵以上融資方式更好地投入到小微企業。

《關於加大力度引進國際高層次人才的建議》

“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引進用好國際高層次人才是我國人才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三五”期間,我國出臺了多項支持和鼓勵國際人才引進的政策法規,尤其過去一年,國際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取得了亮眼的成績。

隨着全球人才競爭趨勢加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國際一流人才的需求快速增加,面臨國際人才供給不足的困難。如還未對國際人才的流動配置形成強大吸引力,前沿基礎科研人才不足,國際人才發展環境有待提升等問題,仍需國家層面加強頂層規劃和牽引,多角度加大支持力度,高效地集聚一批國際頂尖人才,服務創新強國戰略。

因此,我建議:

一、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應以“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爲戰略指引,對標香港、新加坡、紐約、舊金山、東京等城市,努力提升服務效率和管理規範,持續激發市場活力,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同時全力提升城市環境品質,大力打造國際人才宜居宜業社區,實現文化國際化、教育理念國際化和生活方式國際化。

二、重點引進青年科學家來華從事前沿基礎研究。結合我國基礎科學研究的現狀與需求,分領域針對性吸引高潛力青年科學家,加大國際青年人才儲備,尤其在新材料、新技術領域,支持高校、企業、科研院所全球招募青年人才,並加大核心示範人才的獎勵。

三、完善公共服務,優化國際人才發展環境。子女教育、文化氛圍、出入境便利等是國際人才安居樂業的核心關注。應繼續推進國際學校建設並與其建立高效渠道,針對有子女入學需求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協助其子女優先快速錄取;打造兼容幷包、多元多樣的文化環境,增強國際人才的文化體驗性及互動性,形成良好的歸屬感;持續提升國際人才及家屬的出入境政策便利化程度。

四、國家層面鼓勵和支持引才育才單位享有適宜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國際高層次人才納稅人適當降低邊際稅率或將超過一定稅負的個人所得稅稅款退還,將國際高層次人才購房、購車歸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辦法。

五、強化國際人才交流與往來,提升國際人才對華認知度。以國際會議、國際會展、國際論壇、國際賽事等平臺,廣泛推廣尊重人才、招徠人才、發展人才的導向信息,提高我國人才觀的國際影響力。進一步引導完善更大範圍、更深層次的以國際人才中介獵頭服務、國際醫療服務、國際教育服務等爲核心的第三方國際人才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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