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妹告诉调解员,两个姐姐那边她已经说好,大姐和二姐愿意顾念姐妹亲情,每家拿10万放弃继承母亲的遗产房,可小姨那边又出了问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个人认为也该换位思考下,两个姐姐包括小姨要考虑到,当初房子是小妹买下来的,纵使当初房子不值钱,但是小妹出了钱,这是事实,小妹也不要觉得自己吃亏,这么多年,房子的使用人是你,老母亲过世后,其实房子已经成了遗产房,等于你也侵犯了两个姐姐的权力。

本期情感调解的主题是母亲留下的房子如何更换产权人

18年前,母亲过世了,遗留下一套房子,一直由小妹和老父亲住着,这么多年过去,因为老父亲的身体也越来越差,小妹想早点把母亲遗留下的房子更换产权人,妥善处理好。

小妹说:

“姐,我给你十万,你放弃继承母亲的房子”,大姐表示:“你觉得公平吗?

我和你二姐你每家给10万,20万买套60平方的房子,你觉得可能吗?”

小妹告诉调解员,两个姐姐那边她已经说好,大姐和二姐愿意顾念姐妹亲情,每家拿10万放弃继承母亲的遗产房,可小姨那边又出了问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情感调解

关于老母亲遗留下的这套房子,小妹也给出了说法:“房子本来是公房,60个平方,当初我两个姐姐都说不要房子,所以我花了13000元和父母的工龄,把房子买了下来,产权证写的我母亲的名字。”

“我和我两个姐姐是同母异父,我的老父亲现在还活着,但是中风了,意识模糊,所以我想尽快把产权证做好。”

调解员问:“你说你两个姐姐已经同意每家拿10万,放弃继承你母亲的遗产,那么你还有什么问题?”


小妹:“主要的问题就是我小姨,我妈的妹妹,她也要来继承房子,因为我妈是在我外婆之前过世的,我小姨说只有我把属于她该继承的钱给她了,她才会给我签字!”

通过小妹的讲述,调解员了解到,首先三姐妹是同母异父,活着的父亲是小妹的亲生父亲,小妹的外婆有五个子女,其中二舅舅和母亲已经过世,外婆还有三个子女健在。

调解员随着小妹来到小姨家里,在门口计算了下,如果小姨要继承这套房子,能继承多少份额?


60平方的房子,老父亲肯定先要拿一半,剩下的30平方归老父亲、三个女儿、外婆继承,每人能继承6个平方,而外婆的这6个平方又由五个子女继承,即小姨能继承1.2个平方,调解员现场也就房子的价格估算了下,1.2个平方,顶多四万多块。

虽然调解员进了屋,但小姨以看电视为由,没有出面,调解员拨通了大姐和二姐的电话,两人在电话那头,虽然表示愿意拿10万放弃继承房产,但听得出心中还是有些不平衡的,其中大姐表示小姨也是为她们出头。

挂了电话后,小妹表示自己也不一定非要房子,只要房产证先做到父亲名下,也可以明确几个姐妹的份额,等以后父亲过世,房子卖掉,再按照份额分钱,因为现在她拿出20万,她也保不准以后房子会不会跌价。


小妹:“我小姨的意思是,我条件比较好,应该多拿出钱,但是我条件好也是我辛苦挣来的,之前我也跟我二姐说过,我爹中风了,只要两个姐姐愿意去照顾,那么等我爹百年以后,房子卖掉,三姐妹三等份我也愿意。”

调解到最后,因为两个姐姐和小姨都没有出面,所以双方并未写出书面协议。

情感点评

不过调解员在现场,也将法律关系跟小妹解释的很清楚,首先明确一点,小姨确实有房子的继承权,虽然只有1.2个平方,但是如果要把房子过户到父亲名下,必须要小姨签字。

另外,如果说小妹要把产权证上的名字改成老父亲,那么手续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老母亲早于外婆过世,所以外婆该继承的份额,就由外婆的子女继承了,二舅舅又已经过世,这其中就又涉及到了代为继承。

捋一下,如果小妹要更换户主,那么要到场签字的总共有九个:三姐妹,老父亲,外婆还在世的三个子女,已过世二舅舅的两个子女,缺一个人,这产权证是做不出来的。

我个人认为也该换位思考下,两个姐姐包括小姨要考虑到,当初房子是小妹买下来的,纵使当初房子不值钱,但是小妹出了钱,这是事实,小妹也不要觉得自己吃亏,这么多年,房子的使用人是你,老母亲过世后,其实房子已经成了遗产房,等于你也侵犯了两个姐姐的权力。

住房子这么多年,租金也该有不少,是不是这个道理?两个姐姐其实还是讲情义的,可能心里还有些不舒坦,小姨可能要钱还是其次,主要也是为两个外甥女谋不平,小妹要是想拿房子,适当的,可以在十万的基础上再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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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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