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臨時用地和臨時建築的審批(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辦理、臨時用地合同簽訂、土地復墾管理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等),探礦權人與採礦權人之間勘查作業區範圍和礦區範圍爭議的裁決等職權,也將由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使。“深化規劃國土體制機制改革”是深圳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記者注意到,深圳近年來多次將原本由市政府行使的職權調整下放至各區,2017年發佈《深圳市政府關於深化規劃國土體制機制改革的決定》,2018年再對棚戶區改造工作職權進行調整,以強化全市統籌協調和各區屬地責任。

  深圳衛視&壹深圳客戶端記者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市政府關於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職權調整的決定》正式發佈。

  根據本次出臺的《決定》,從6月1日起,除了以下7種情形的土地供應方案,仍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審覈後報市政府審批外,其他土地供應方案都將由區政府負責審批,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每半年將各區政府審批情況彙總後報市政府。

  1、居住用地(不含通過城市更新、棚戶區改造方式出讓的居住用地)

  2、作價出資用地

  3、市投市建項目用地

  4、以劃撥或者協議方式供應的只租不售的創新型產業用房和科研項目用地

  5、未完善徵(轉)地補償手續用地流轉方案

  6、置換用地

  7、佔用國有儲備土地總面積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留用土地、徵地返還用地、安置房用地

  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將負責轄區內市、區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批後監管,具體包括: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閒置土地的調查、認定和處置;徵繳地價款及利息、滯納金;土地動態監測與監管以及市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同時,原由市政府行使的農用地轉用實施方案審批職權,也將調整至區政府行使,但國家和省級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的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用除外。

  臨時用地和臨時建築的審批(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辦理、臨時用地合同簽訂、土地復墾管理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等),探礦權人與採礦權人之間勘查作業區範圍和礦區範圍爭議的裁決等職權,也將由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使。

  據悉,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派出機構將以自己名義履行轄區內屬於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承擔的國土空間規劃、土地、海洋、漁業、林業、測繪、地名、地質環境及礦產資源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等行政管理職能和測繪、地名、地質環境及礦產資源的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職權。

  “深化規劃國土體制機制改革”是深圳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記者注意到,深圳近年來多次將原本由市政府行使的職權調整下放至各區,2017年發佈《深圳市政府關於深化規劃國土體制機制改革的決定》,2018年再對棚戶區改造工作職權進行調整,以強化全市統籌協調和各區屬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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