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發現我國公共衛生防疫和重大傳染病防控法律體系主要由《傳染病防治法》、《動物防疫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法》等構成,一些立法文本陳舊久遠,法律體系零碎分散,監測預警和報告公佈機制滯後,傳染病防治主體職能、職權與職責不相匹配,嚴重製約了我國公共衛生防疫和重大傳染病防控的及時性、科學性和有效性,亟須修改完善。我在提案中提出,應該全面修訂《傳染病防治法實施條例》,整合與《傳染病防治》密切相關的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治,突發公共傳染事件應對,學校、醫院、車站、商場、機場等人羣聚集地傳染病防治主體及其責任等相關規定。

王煜宇 上游新聞記者 鄒飛 攝

地點:重慶渝州賓館 時間:5月18日

今年全國兩會即將在北京召開,這是我期盼已久的好消息。準備好提案,收拾完行李,我和其他住渝全國政協委員一起,來到了重慶渝州賓館。

5月18日晚,住渝全國政協委員赴京出席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行前會議在渝州賓館舉行,大家都信心滿滿。

行前會議上,重慶市政協主席王炯的發言,讓我印象深刻。他說,今年全國兩會是在疫情防控阻擊戰取得重大戰略成果和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召開的,任務更重、要求更高、責任更大。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住渝全國委員要“心有大局、胸有良策、肩有擔當”。

這是給我們打氣,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

此次全國兩會,有着特殊背景和重大意義,我們是歷史的見證者,也是親歷者。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我們將注重雙向發力更好凝聚共識,聯繫重慶實際、結合自身經歷,進一步通過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小組發言等履職形式和渠道,講好重慶故事。

疫情暴發之初,和全國人民一樣,我一直關注着“戰疫”動態,也一直想着能爲“戰疫”做點什麼。我想,作爲一名從事法學研究的全國政協委員,那就寫提案吧。

我從傳染病防治相關的法律法規入手,查閱了大量資料。發現我國公共衛生防疫和重大傳染病防控法律體系主要由《傳染病防治法》、《動物防疫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法》等構成,一些立法文本陳舊久遠,法律體系零碎分散,監測預警和報告公佈機制滯後,傳染病防治主體職能、職權與職責不相匹配,嚴重製約了我國公共衛生防疫和重大傳染病防控的及時性、科學性和有效性,亟須修改完善。

今年2月初,我撰寫提交了《關於修改傳染病防治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我囯傳染病防治的及時性、科學性、有效性》的提案,建議立即啓動公共衛生防疫和重大傳染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的清理修訂工作,適應新時代公共衛生防疫和重大轉染病防控的迫切需求。

我在提案中提出,應該全面修訂《傳染病防治法實施條例》,整合與《傳染病防治》密切相關的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治,突發公共傳染事件應對,學校、醫院、車站、商場、機場等人羣聚集地傳染病防治主體及其責任等相關規定。立法禁止未經檢疫出售、運輸與人畜共患傳染病有關的野生動物、家畜家禽;強化傳染病監測預警科研防控的法律責任,引入刑法“翫忽職守罪”“瀆職罪”等罪責。同時,建議利用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傳染病大數據動態監測分析平臺進行傳染病監測。

2月11日,全國政協提案委將該提案轉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司法部、衛健委、科技部、市場監管總局,並於3月2日在《人民政協報》上刊登。

今年全國兩會,結合前期的調研和思考,我還準備了關於《加強‘軟基建’投入,夯實消費經濟基礎設施》、《修改,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社會功能》、《創新大灣區制度機制,促進香港青年融入國家發展》、《加強金融法學科建設,完善法學學科體系》4份提案。

今年既是代表委員履職的半期小考之年,也是全黨全國的大考之年。我相信,在黨的英明領導下,歷經疫情和復工復產復學考驗的中華民族一定更加團結、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更加努力,順利通過“考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 蔣豔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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