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說《地獄變》,由芥川龍之介發表於1918年。

熟悉近代史的人都知道,那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完全取代德國在山東膠州的權利;那年,日本趁俄國發生十月革命,再次出兵俄羅斯;明治維新之後的日本,再加上戰爭帶來的果實,給其經濟發展的創造了外部條件。而當時的日本社會,遭到了種種思想的衝擊,亦出現了種種矛盾。這裏僅作背景介紹,不逐一而表。

《地獄變》大約兩萬字,通過一個王朝時期的故事,將自己的價值觀直接地展示出來。然而,在小說中,芥川並未對“對與錯”、“黑與白”、“善與惡”去做判斷,他冷眼地描述,不急不躁地將情節展開,全文看上去沒有多餘的段落,像是精心設置的故事,它的輪廓清晰可見,沒有半點不相襯的裝飾。

小說以第一人稱“我”爲視角而作,“我”是侍奉於崛川大公家裏的一位下等武士。在“我”眼裏,大公形象高大,正義善良,是與萬民同樂的寬宏大度之人。


故事大致如此:

畫師良秀形象醜陋,讓人覺得如睹怪獸,古怪,吝嗇貪婪古怪自私驕傲自大他的畫技超乎其類,是當朝首屈一指的畫師,深得大公器重。即便這樣一個怪人,也發瘋似的疼愛他的女兒。心如冰冷的良秀只有在自己的女兒身上,才展現得富有人情味。


良秀作畫有個別人看來是另類的怪癖:要畫某個場景,就必須親眼看到。


良秀的愛女被安排在大公身邊當女侍。一日,良秀向大公乞歸好幾次被拒絕,小說中,此時大公對少女的心存異想已初見端倪。


一次,大公突然讓良秀畫一幅名爲“地獄變”的屏風,他不捨晝夜,盡心竭力,基本構圖完畢,只剩下最關鍵的部分還空着:衣着華麗的貴妃在烈火中的檳榔車被焚燒。

他請求大公讓一位穿着華貴的嬪妃鎖在車內,然後將其活活燒死,大公答應了。幾天之後良秀到現場觀摩火災,發現被鎖在車中的竟是自己的女兒:


良秀那時的臉色,我至今還不能忘記。當他茫然向車子奔去,忽然望見火焰升起,馬上停下腳來,兩臂依然伸向前面,眼睛好像要把當前的景象一下子吞進去似的,緊緊注視着包卷在火煙中的車子,滿身映在紅紅的火光中,連鬍子碴也看得很清楚,睜圓的眼,嚇歪的嘴,和索索發抖的臉上的肌肉,歷歷如畫地寫出了他心頭的恐怖、悲哀、驚慌,即使在刑場上要砍頭的強盜,即使是拉上閻王殿的十惡不赦的罪魂,也不會有這樣嚇人的顏色。

然而,良秀停止了要衝向前去救女兒的舉動:

大概他已忘記身在大公的座前,兩臂緊緊抱住胸口,昂然地站着,似乎在他眼中已不見婉轉就死的閨女,而只有美麗的烈火,和火中殉難的美女,正感到無限的興趣似地——觀看着當前的一切。

天空中,是一片銷魂落魄的大火的怒吼,屹立不動的良秀,竟然是一種莊嚴而歡悅的氣派。

最終,良秀完成了令人歎爲觀止的地獄變,隨後自盡。

良秀的理性最終戰勝了感性,他目睹了大公制造的事實,畫出了自己所見到的“地獄”。


大公,即強權的化身,強佔少女而不得,而芥川借“我”之口道出大公的正直,善良,芥川的講述,甚至讓人分不清大公的真正形象。這樣的敘事手段,實質上是一種反諷,頗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對比得越深刻,就越顯張力,摘掉僞善的面具時,才更加戲劇。如聖賢般的人,怎麼可能會做些無恥之事呢?令人絕望的是,如聖賢般的人,另一面的驕奢淫逸之臉竟醜陋至極。

小說另一個值得一提的角色,一隻名爲“良秀”的猴子,它被良秀女兒救了一命,此後猴子陪伴她,保護她,在她被火燒之時,跳入火海,隨之死去。我更傾向於認爲猴子是良秀的另一面,是善良的愛女兒的父親,是善之靈魂,而望着女兒死去,隨後作出驚爲天人的作品的,是畫師良秀。是“不瘋魔,不成畫”的當朝第一畫師,是爲了藝術,可以犧牲一切的畫師。女兒死後,其靈魂已經消逝,肉體的良秀,是爲了完成那幅畫而存在。完成後,肉體也死了。

地獄變,是一幅用3條生命換來的佳作。在藝術與道德的不可調和的對立中,良秀選擇獻身於藝術。地獄變是良秀親眼所見繼而畫出,那麼,地獄在哪裏?它脫胎於人間。

良秀體會過至深的掙扎與絕望,他捨棄了人性,選擇至高的藝術作品。這又何嘗不是芥川先生本人?

小說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同樣是作家,同樣在偏執地捨棄了人性與道德的枷鎖後,成就了風光一世的畫作。他們同樣具有飛蛾撲火般的決絕。所不同的是,思特里克蘭德讓人心生敬佩與惋惜,而良秀讓人心生憐憫之時還渾身發涼。



另,以前說過的月亮和六便士:月亮與六便士丨你不勇敢一回,怎知道自己不是天才?

【該內容通過維權騎士士值品牌館授權發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