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0多年,生活早已是波瀾不驚。但小麗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的丈夫早已有了婚外情,並且在7年間給情人陸續轉賬匯款近60萬。

那個人,拿着自己和老公的錢,開了店、買了車......

結婚20餘年,突然發現6年間

老公給情人轉錢近60萬

小麗(女)和陳軍(男)是一對夫妻,兩人結婚20餘年,生活早已從風花雪月變成了柴米油鹽。

7年前,機緣巧合之下,陳軍認識了楊娟娟。人到中年的陳軍再燃激情,覺得自己遇上了“真愛”,想方設法地追求楊娟娟,不久後,兩人發展成了婚外戀人關係。

自2013年開始到2019年,陳軍陸陸續續通過支付寶、微信、銀行轉賬等方式向楊娟娟支付轉了近60萬元。楊娟娟也拿着陳軍給的錢買了車、開了店……

法院判決:還錢

2019年8月,妻子小麗發現了兩人的關係。憤怒的小麗將陳軍和楊娟娟告上了法庭,要求確認陳軍的贈與行爲無效、楊娟娟要退還所有款項。

法官調查後發現,這近60萬人民幣中,除了日常轉賬,還包括特殊的節日裏,陳軍通過微信給楊娟娟轉的8888元、5200元、1314元等金額,有時陳軍還會在轉賬說明裏表明愛意:“老公祝你新年發發……”

結婚20多年,突然察覺丈夫6年婚外情,給情人轉錢60萬!她全部追回

這些節日紅包,妻子小麗也有權主張嗎?

法官認爲,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對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受所有權。夫妻一方非因生活日常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時,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否則該處分行爲應當認定爲無效。

本案中,根據照片、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證據,可以認定楊娟娟和陳軍之間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陳軍基於此種關係給楊娟娟轉賬近60萬元,可以認定爲贈與行爲。該行爲顯然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在未經小麗同意或事後追認的情況下,損害了小麗的權益,同時有悖公序良俗原則,故該行爲應屬無效,楊娟娟由此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最終,法院判決確認陳軍自2013年至2019年期間與楊娟娟的近60萬元贈與行爲無效;楊娟娟返還小麗該贈與款項。(文中涉及人物均爲化名)

法官說法:

在特殊的日子裏對心愛的人表達情意無可厚非,但是表達行爲需以不逾越道德的底線爲邊界,否則該行爲將會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本案中陳軍對楊娟娟的贈與行爲,雖然在雙方之間達成贈與合意,但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且與社會公序良俗相違背,故而依法被認定爲無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