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婚姻法裏也有明確的說法,如果公婆的遺囑裏寫道有兒子繼承,那麼這筆錢就是屬於男方個人所有,無論是婚內還是離婚,女方都分不了。離婚後,小說產生的各種收益就自然歸屬到了男方名下,女人就再也分不了了。

原標題:離婚財產怎麼分?有3樣東西男方所有,女方分不了

大學室友晚上哭着給我打電話傾訴,她想要離婚了。我無奈地搖了搖頭,不確定地問:“你這次真的決定了嗎?”

是的,自從她結婚以來,她已經不止一次向我傾訴過離婚的念頭,可還是像很多女人一樣,最後還是沒能狠下心。

她用堅定的語氣回答:“是的,我要離開他。這樣的日子過不下去了。只是,離婚財產怎麼分,我能分到多少?”

這的確是個很現實的問題,其實只要是這個家的,都能分。但婚姻法裏也有規定,有這三樣東西是男方所有的,女人分不了。

1、個人的知識產權

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家裏共同財產,哪怕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個茶壺,也可以均分,更不用說房子、車子和存款了。

所以,一般只要女方沒有背叛婚姻,那麼正常離婚都能分到一半財產,如果掌握男方出軌的證據,那麼還可以讓男方淨身出戶。

電視劇裏就曾經有過這樣的劇情:女方爲了讓男人淨身出戶,指示自己的閨蜜去套路老公,並留下證據。當然,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一旦被查出來,也要擔負刑事責任。

不過,在這些財產裏,屬於男人的知識產權是始終歸他個人所有的。舉個例子,男人是作者,結婚時小說產生的收益是共同財產,但小說的著作權則是男方的。

離婚後,小說產生的各種收益就自然歸屬到了男方名下,女人就再也分不了了。還有其他的專利、商標等等,都是這樣。

所以,如果我是網文大神的老婆,我一定要求署名。當然,這只是開玩笑。

2、男方婚前買房

房子的歸屬是所有夫妻離婚時最爲關心的問題,畢竟它涉及的金額動輒幾百萬。那麼房子的歸屬到底怎麼評判呢?

其實很簡單,如果男方在結婚前,全款購買了該房子。那麼結婚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離婚時都分不到一分錢。

婚前全款房屬於個人財產,有些女人傻乎乎地以爲加個名字就能分到一半房子,那就太天真了。

之前就出現過這樣的案例:結婚前,女方湊了一些錢給男方全款買房,當時還給的現金,沒有任何轉賬記錄。結果後來離婚,法院判了房子給男方。

這裏還有人問了:婚前寫的男人名字,婚後我們一起還貸,離婚怎麼分?女方只能分到還貸部分的錢,而且房子的升值價值與女方無關。

所以,看懂了嗎?女人想要分到房子,最好領完證再買房,無論誰出的錢,都至少能一分一半。

3、公公婆婆的遺產

公婆如果去世,必然會留下房子和存款,對於有些家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那麼這些財產,離婚後女方能分到嗎?

婚姻法裏也有明確的說法,如果公婆的遺囑裏寫道有兒子繼承,那麼這筆錢就是屬於男方個人所有,無論是婚內還是離婚,女方都分不了。

如果公婆在遺囑上標明是留給兒子夫妻,那麼這筆錢也就有了女方的一份,離婚時自然也可以要求分割,這也是法律允許的。

曾經有過讓人感慨的案例:公婆特別喜歡兒媳,而兒子卻執意和妻子離了婚。在離婚前,公婆特別立下遺囑,要分一套房給兒媳。後來,雖然離婚,但女人還是追回了一套房。

所以,平時對公公婆婆好一點兒。很多女人都以爲公婆去世後,遺產都是大家的,結果離了婚才知道,沒有特別說明的遺囑,最後遺產也只屬於男方。

很多夫妻都沒怎麼研究過婚姻法,當我們選擇領證的那一刻,就有法律保護着我們的權利。因此,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應該合法地爭取自己的權益。

當然,我們研究婚姻法的目的不是爲了以後離婚,只是居安思危,提醒很多女性同胞保護自己,畢竟防人之心不可無。

最後,當我們選擇了婚姻,還是應該相互信任,彼此扶持,一心一意地攜手走一生。希望我們都用不到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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