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事人王某(化名)和妻子都是杭州蕭山人,平時都在工廠裏打工,轉眼大學畢業剛參加工作的兒子,搖到了浙A牌照,夫妻就打算給他買了一臺車,當初,一家三口也去了一級經銷商店看車,但因爲4S店優惠力度不大,所以夫婦二人扭頭去了建設四路旁的某汽車城看車,當時一家車行(二級經銷商店),也有他們中意的車,價格也比4S店要實惠得多,王某父子也很滿意,隨即向這家車行繳納了3000元訂金。衆所周知,定金類似保證金,客戶在車行訂車後,繳納定金,再由車行去訂車繳納的錢,這筆費用,往往是購車合同總價的20%以內,出現上述情況,車行往往可以退回這筆費用,至於訂金,則相當於預付款,可以當成日後購車的一部分款項,在界定上,相對比較模糊,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車行是沒有權力在客戶放棄購車的情況下沒收這筆款項的,雖然訂金和定金只是一字之差,但意義決然不同。

買車是許多人都經歷過的事情,對於家境一般的人家來說,買車可以算得上是家中的一件大事。

當事人王某(化名)和妻子都是杭州蕭山人,平時都在工廠裏打工,轉眼大學畢業剛參加工作的兒子,搖到了浙A牌照,夫妻就打算給他買了一臺車,當初,一家三口也去了一級經銷商店看車,但因爲4S店優惠力度不大,所以夫婦二人扭頭去了建設四路旁的某汽車城看車,當時一家車行(二級經銷商店),也有他們中意的車,價格也比4S店要實惠得多,王某父子也很滿意,隨即向這家車行繳納了3000元訂金。

可是幾天後,他們去另一家車行參觀,發現那一家店的車,比繳納訂金的車行還要賣得便宜,優惠套餐也比上一家更多,父子二人頗爲心動,立馬決定在這家店買車,隨後,父子倆跑到上一家,打算將3000元訂金給要回來,令他們氣憤的是,車行表示這筆訂金,他們不會退,因爲他們車行已經提供了相關服務,這件事是他們父子違約在先!


那麼針對這樣的情況,二手車行到底有沒有權力沒收這筆訂金呢?衆所周知,定金類似保證金,客戶在車行訂車後,繳納定金,再由車行去訂車繳納的錢,這筆費用,往往是購車合同總價的20%以內,出現上述情況,車行往往可以退回這筆費用,至於訂金,則相當於預付款,可以當成日後購車的一部分款項,在界定上,相對比較模糊,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車行是沒有權力在客戶放棄購車的情況下沒收這筆款項的,雖然訂金和定金只是一字之差,但意義決然不同。

3000元的訂金,金額並不是很大,去法院調解,程序繁瑣,得不償失,但對於王某夫妻二人,普通的上班族來說,也相當於半個月的工資,怎麼能默許車行侵吞這筆錢呢?

藉此案例,我們也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在選車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貨比三家,在猶豫不決的時候,千萬不要輕易向對方支付定金或者訂金,以免遇到類似尷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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