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琅琊新聞網5月21日訊 爲確保頭盔產品質量,規範頭盔市場價格行爲,維護正常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利益,臨沂市市場監管局發佈《關於“頭盔”生產經營提醒告誡書》,要求全市頭盔生產經營者和相關企業嚴把質量關,明碼標價,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同時,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政策,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琅琊新聞網5月21日訊 爲確保頭盔產品質量,規範頭盔市場價格行爲,維護正常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利益,臨沂市市場監管局發佈《關於“頭盔”生產經營提醒告誡書》,要求全市頭盔生產經營者和相關企業嚴把質量關,明碼標價,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根據告誡書,全市頭盔生產經營者和相關企業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切實加強質量管理,依法履行企業的主體責任。生產、銷售者不得僞造產品產地,不得僞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不得僞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產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同時,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政策,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不得價外加價、捆綁銷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另外,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週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爲。

消費者如發現市場違法行爲或合法權益被侵害,要保存好相關證據並撥打12345或12315電話進行投訴舉報,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及時覈查、依法處理。

臨報融媒記者 孫飛霞 通訊員 武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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