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记者帮忙联系了新的房产集团,负责人表示需要请示相关部门的领导,在先后3次请示后得知,处理历史档案的同事,目前正在休假中,后天才会上班。记者帮忙联系了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一直是这个男子交的,但有人举报,此男子撬门住了进去,之后就一直霸占这处房子。

买了一套房,28年后才想起来,张先生的姐姐可是够马虎的。张先生表示,他的姐姐于1992年卖了一套144㎡的房子,花费了33.2万元。因工作的变动,她被调离到上海工作,将买房这件事给忘记了,直到28年后的今天才想起来。

张先生来到这套房子时发现,里面已有人居住,且房子已经精装修,开门的男子称一直在这里居住,还称房主姓林,之后就不愿意再开门。

记者帮忙联系了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一直是这个男子交的,但有人举报,此男子撬门住了进去,之后就一直霸占这处房子。

业主表示:“这个房主已经很久没来了,可能是因手头的钱太多了,根本就没将这套房子放在心上,撬门的人从办事处得知消息后,将房门撬开,住了下来。”

还有一个业主,自称和张先生姐姐是同事关系,房子买来了后就没有管理,在其他地方又买了两套房子。

可见,张先生所言并非有误,毕竟有街坊邻居帮忙佐证,张先生的手里也有一套房产买卖合同,这样一来,说服力可就更大了。有这些东西,是不是就能将房子索要过来呢?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业主将房产证拿到物业,证明这套房子是业主本人的,那就会被认同为合法业主。到时候物业会和公安人员,一同将撬门的男子赶出小区。

只是,张先生的姐姐当年并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买卖合同,且开发商已经被收购。如果想要办理证件,那就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不仅要张先生的姐姐前往,还要新的房产企业负责人前来协商。

记者帮忙联系了新的房产集团,负责人表示需要请示相关部门的领导,在先后3次请示后得知,处理历史档案的同事,目前正在休假中,后天才会上班。他表示针对此事会一直跟进,配合客户解决问题。

2天后,结束休假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先看看合同原件在不在,如果不在的话,会提供纸质证明。

只是住户却不愿意开门,在民警的帮助下,联系到了男子,对方拿出火化证明以及转让合同,表示卖房给他的房主已经离世了。显然这是虚假合同,张先生请来律师,准备起诉。

没多久,男子就主动打电话,愿意协商解决这件事情,目前事件还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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