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22日起暂停上市。

5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据悉,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盐湖,股票代码:000792)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其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22日起暂停上市。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据悉,2020年4月2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盐湖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保留了盈利能力较强的钾、锂业务,加之以前年度的巨额折旧及财务费用亦大幅降低,企业实现轻装上阵,2020年公司一季度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已基本恢复持续经营能力。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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