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應當繼續履行有關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公司義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1.1條的規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員會的審覈意見,決定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22日起暫停上市。

5月2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公告。

據悉,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鹽湖,股票代碼:000792)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其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連續爲負值。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1.1條的規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員會的審覈意見,決定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22日起暫停上市。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應當繼續履行有關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公司義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據悉,2020年4月20日,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鹽湖股份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公司保留了盈利能力較強的鉀、鋰業務,加之以前年度的鉅額折舊及財務費用亦大幅降低,企業實現輕裝上陣,2020年公司一季度經營業績實現扭虧爲盈,公司已基本恢復持續經營能力。2020年一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37.2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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