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冬出生於梨園世家,5歲學藝,7歲登臺,14歲的時候就在上海大世界登臺。因爲她出生於冬臘月,取名小冬,成名後由於飾演老生名震劇壇,被譽爲“冬皇”,意爲“小冬是須生之皇”。

1925年孟小冬到北平發展。時年的8月,京劇名伶舉行義務獻演,孟小冬有機會與梅蘭芳同臺演出。兩人相識。

梅蘭芳對這門婚事當然求之不得,可是孟小冬卻有些遲疑。因爲梅蘭芳已經有兩房妻子,分別是元配王明華、續娶的福芝芳,孟小冬怎甘心當小妾?

由於經過了事先謀劃,說媒者早有準備,說梅蘭芳過繼給他伯父家,他是兩房的繼承人,按古律可以爲兩房各娶一位妻子,以便傳宗接代。這叫“雙祧”。
孟小冬本來很仰慕梅蘭芳的才華,既然不是做小妾,她沒有計較二人年齡上的懸殊,就應允下來。
1927年春節過後,兩人結婚。
孟小冬與梅蘭芳結婚後,爲了符合“雙祧”的說法,單獨居於一處住宅,且不再登臺演出。
這一年的9月,有位名叫張漢舉的社會名流在家裏宴請梅蘭芳和孟小冬。席間家人告知有位先生要見梅先生,張漢舉以爲是梅蘭芳的戲迷,就出面搪塞。他剛到大門口,就連中數槍,當場死於不治。
原來這個兇手本是孟小冬的戲迷,凡是孟小冬演戲,他每場必到。現在孟小冬成了梅蘭芳的夫人,看不到她的演出,就想殺死梅蘭芳,以解心頭之恨。
這件事當時鬧得沸沸揚揚,對梅蘭芳名譽有很大損傷,更激起了梅夫人福芝芳的不滿。擔心對自己事業的影響,梅蘭芳逐漸冷落了孟小冬。

1933年9月,在天津《大公報》第一版上,孟小冬連登了三天啓事:“冬當時年歲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聽介紹人主持。名定兼祧,盡人皆知。乃蘭芳含糊其事,於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實踐前言,致名分頓失保障。毅然與蘭芳脫離家庭關係。是我負人﹖抑人負我﹖世間自有公論,不待冬之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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