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萬幸事件中的小孩並未受傷,那如果這類的事情發生,小孩受傷了老人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呢。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錢卿認爲,在法律上,老人和小孩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不管是老人跳廣場舞被小孩絆倒而受傷,還是小孩在廣場上玩耍被老人絆倒,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導語:

老年人的興趣愛好之一就是跳廣場舞,所以很多小區也設有公共場所來提供給老年人跳舞。只要是在不影響人的條件下,大家還是支持老人跳跳舞的。

小區廣場是公共空間,大家都可以在廣場上幹自己喜歡的事情,但是近日就發生了一件人神共憤的事情。廣場舞大媽惡意絆倒騎滑板的小朋友,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事情發生:

近日,在華陽街道辦順河街小廣場上,十幾位老人跟着音樂在跳舞。廣場上還有3位小孩騎着滑板在玩耍。一位年紀較小的男孩騎滑板經過時,身穿黑白相間上衣的一位老人,面對着小孩叉着腰,故意伸出左腳將男孩絆倒。

男孩毫無防備地摔在地上,面部朝地,隨後用手捂住嘴巴,看上去非常痛苦。緊跟在男孩後面的女孩,驚訝地抬頭看向老人,老人沒有對男孩採取幫助措施,而是嘴裏嘟嘟囔囔的走開了。

男孩摔倒的地方後面是十幾個跳舞的老人,看到男孩摔到都沒有任何反應。男孩的爺爺、奶奶後來發現男孩摔倒之後,前去詢問,因爲沒有受傷,加上孩子年齡還小,他們並不知道事件的始末,就陪同孫子玩耍起來。

事情發展:

這件事情發生事件爲4月24號, 地點在華陽街道辦順河街小廣場。5月21號該事件被人用手機拍了下來並上傳到網絡上,受到大家的關注。

事件中的老人杜某今年79歲,在5月22日委託自己的子女向男孩的父母道歉。男孩的父母表示理解,既往不咎。

這件事情發到網上之後很多網友紛紛留言“壞人變老了”。還有人說“一把年紀了,欺負一個無還手能力的小孩,廣場舞大媽都這麼囂張了?難道廣場現在默認成了這羣人的天下了?”

“從小孩驚訝的看向老人的那一眼可以知道,小孩被大媽刷新三觀了,原來可以報復別人啊,不知道這位老人有沒有孫子,可千萬不要讓這樣的老人帶孩子,孩子都能給帶偏了。”

律師講解:

萬幸事件中的小孩並未受傷,那如果這類的事情發生,小孩受傷了老人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呢?

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錢卿認爲,在法律上,老人和小孩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不管是老人跳廣場舞被小孩絆倒而受傷,還是小孩在廣場上玩耍被老人絆倒,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這主要涉及到侵權損害賠償的問題,《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在這一事件中,如果小孩被老人絆倒而受傷,老人應當視過錯的大小而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包括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

老人故意絆倒小孩事件,不僅在法律上是侵權行爲,還會受到道德層面的鄙視。反映了施害人的心胸狹窄、持槍凌弱的品格。

大家對這件事情怎麼看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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