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許某等27人認爲村委的配方案存在差別待遇,剝奪了她們合法權益,先後將各自村民小組起訴至法院,要求支付相應的土地補償款。5月18日,北海市合浦縣人民法院在執行指揮中心舉行27件涉外嫁女徵地補償款系列案件案款集中發放活動, 27名外嫁女從法官手裏領到執行案款約53.6萬元。

在一些農村,有這麼一種舊習,就是“嫁出的女、潑出的水”,受這個舊習的影響,外嫁女一直以來是不能享有徵地補償款的。近日,北海合浦法院快速執結了27件涉外嫁女徵地補償款的系列案件,依法爲外嫁女拿回了徵地補償款50餘萬元,維護了她們的合法權益。

5月18日,北海市合浦縣人民法院在執行指揮中心舉行27件涉外嫁女徵地補償款系列案件案款集中發放活動, 27名外嫁女從法官手裏領到執行案款約53.6萬元。

爲了表示謝意,申請人許某等3人代表27名外嫁女,將三面錦旗遞給執行法官,感謝他們的高效執行。

【申請執行人 潘女士:

因爲農村的舊習就是外嫁女是沒有賠償款的,所以法院依法爲我們爭取到了這些賠償款,我感覺很高興。】

【申請執行人 王女士:

感謝法官公平公正,然後爲我們爭取了這次合法的權益。】

許某等27人,系被告合浦縣廉州鎮某村的外嫁女。2018年4月,因某旅遊項目的用地需要,國家徵收合浦縣廉州鎮某村委會土地,土地補償款的分配方案經村民代表會議議定後,決定分爲數次發放給全體村民。因外嫁女的身份,戶籍屬於該村的許某等27人,被拒絕參與土地補償款分配。許某等27人認爲村委的配方案存在差別待遇,剝奪了她們合法權益,先後將各自村民小組起訴至法院,要求支付相應的土地補償款。法院經依法審理後,作出村民小組應支付許某等27人相應土地補償款的判決。

【北海市合浦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羅伯俊:

根據這個婦女權益保護法,還有這個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任何組織跟個人都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理由來損害這個外嫁女與其他的經濟組織成員、或者是村民同等的這個分配這個權利。】

判決生效後,村民小組拒不履行義務,許某等27人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積極查控,縣婦聯及當地政府多次協調,該院執行局成功將執行案款劃扣至法院賬戶,併發放給申請人。

【律師 周衝香:

如果外嫁女兒戶口還在本村,還在本村居住,生活工作,在其他地方沒有生活來源的話,她在本集體應當享有宅基地分配權,徵地補償款分配權,還有其餘的集體的權益她都應當擁有。不以她的婚姻的變化而改變,喪偶、離婚、改嫁,都不應當削去她的合法權益。】

記者:林廣萍 黃峙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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