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日前向全國推薦首批11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案例,鄂州市生態價值覈算和生態補償案例入選其中。

鄂州市是“百湖之市”,梁子湖被譽爲全國十大名湖之一。近年來該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湖北省首批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爲契機,實施鄂州市生態價值工程,在生態價值計量、生態補償、生態資產融資、生態價值目標考覈等方面,開展制度設計和實踐探索,取得良好成效。

按照價值實現的內在邏輯,鄂州市將生態價值工程分爲四個環節:自然資源調查與確權,摸清家底、夯實生態價值實現的基礎;生態價值計量,將自然生態系統提供的各類服務和貢獻,統一計量爲無差別的貨幣單位;生態價值應用及實現,將價值計量的結果運用於各區之間的生態補償;開展考覈,推動生態責任制度化。通過環環相扣的制度設計和試點探索,鄂州市探索構建了促進生態產品供給和價值實現的長效機制。具體而言,即開展自然資源調查與確權登記,採用當量因子法開展生態價值覈算,推動生態補償和生態價值顯化,推動生態責任制度化。

主要成效包括:生態產品供給不斷增加、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渠道逐步暢通、“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深入人心等。

據介紹,爲保護梁子湖水質,梁子湖區全面退出一般性工業,每年減少近4000萬元的稅收,退出珍珠養殖面積7000餘畝,被稱爲“華中珍珠第一鎮”的東溝鎮全面放棄珍珠產業。通過實施生態價值覈算和生態補償後,梁子湖區的“好山好水”有了價值實現的途徑。從2016年至今,因溢出生態服務價值,梁子湖區共獲得鄂州市及其他區的生態補償資金2.4億元,主要用於農村污水處理、環湖水源涵養林帶建設、水生植被修復、沿湖岸線整治等生態保護修復,不斷夯實生態基礎。

據瞭解,目前鄂州市的生態價值覈算和生態補償,主要由政府主導,如何將這一經驗做法往深處推進,需要市場化機制,將合理的補償範圍進一步擴大,客觀、公允、全面體現生態價值,相關探索正在進行。

來源:湖北日報 記者周壽江、通訊員陳大才、皇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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