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電影院》是託納多雷導演的一部劇情片,影片圍繞着意大利小鎮中一個小男孩的人生經歷講述了一段溫情的故事。主角多多的爸爸去打仗後再也沒有回來,他和媽媽相依爲命的過着接下來的人生。

多多喜歡看電影,認識和小鎮電影院裏的放映師艾佛特,和他成爲了“忘年交”。多多長大後,艾佛特鼓勵他到外面的世界去闖蕩,於是多多30年沒有回過家,等他回來的時候,已經滿頭白髮,成爲了遠近聞名的大導演。

很多人驚歎於艾佛特和多多這段難得的“忘年交”,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卻是多多的媽媽。

和大了自己不知道多少輪的放映師做朋友,離家三十年爲了追尋自己的夢想,頭髮都白了還沒找到人生伴侶,在很多母親看來,多多做的這些事都令人費解,但多多的媽媽卻沒有干涉過他的選擇,纔有了他最後的成功。

家長不干涉孩子的選擇,就是給孩子最好的選擇

畢淑敏說:我覺得一些家長爲孩子設計人生之路本身並沒有錯,但是孩子有權利選擇其他道路。

《最美的教育最簡單》中寫道:一個沒有機會自我掌控的孩子,不可能學會自我控制。

90後男孩林卓宇,5歲開始進行文學創作,12歲出版自己的作品,攬獲200多個文學獎項,被譽爲「90後作家掌門人」。而林媽媽談及對他的教育時,就強調了給孩子自由選擇的權利。

他喜歡寫作,熱愛閱讀,媽媽從不干涉他的愛好;喜歡旅遊,媽媽帶着他出去遊山玩水;喜歡文科,媽媽也尊重孩子的選擇。

黃磊的育兒經也是爲很多父母所贊同的,他尊重女兒多多,讓女兒染頭髮,穿她喜歡的衣服,把女兒人生的大多數選擇權交到她自己手上。

多多從小就能自己拿捏得很好,14歲就拿到了小提琴和鋼琴獨奏的一等獎,能獨立創作全英文劇本,站上國際舞臺也舉止大方,表現得當,這和黃磊把女兒的自主選擇的權利交給她自己有着莫大的聯繫。

這些父母的做法,都是在將選擇權交給孩子,由孩子來做決定。

電影中多多的媽媽也是一樣,無條件對孩子自己做的選擇按下“贊同”按鈕,把自主選擇權交回給孩子,孩子在一次次自己做出選擇後就會明白選擇的重要性,越來越擅長自己做出正確的選擇。

家長拒絕將選擇權交給孩子,是在破壞孩子的人生體驗

高爾基說:無數次的選擇構成了人生,今天的選擇決定了明天的生活。

韓國電影《女兒》中,母親不讓孩子選擇每天的衣服,禁止孩子用左手喫飯,甚至連在照相機面前的表情,母親都要替她決定。長大後的女孩,選擇逃離媽媽,和媽媽保持很遠的距離。

北大才子王莽對父母寫下控訴“萬言書”,講述他從小在父母嚴格管控下的人生。父母不讓他參加喜歡的奧數班,交朋友都要經過父母的同意,不讓去外地讀書,上大學後被父母交給親戚管控。

考上名校,他的人生擁有了一種成功,但他的另一部分人生,卻因爲父母的“一手包辦”,已經逐漸灰暗。他患上社交障礙,6年時間,父母都在他手機的黑名單裏。

有句話叫做:選擇比努力更重要。我們每做一個選擇,也意味着選擇了不同的人生道路,而人生正是因爲不同的選擇才豐富多彩起來,如果選擇權都是別人代替行使,過程也會失去很大的樂趣。人生失去選擇權,也失去了人生本來的意義。孩子都是需要成長的,當他們還沒有能力做選擇,家長應該怎麼辦呢?

《摔跤吧,爸爸》裏的父親在孩子懵懂無知的時候,爲女兒做出了她們的人生選擇:成爲專業的摔跤選手,而後陪着孩子進行高強度的訓練。

在女兒的最後一場比賽時,爸爸被關進小黑屋,無法對女兒進行指導,而這時的女兒完成了蛻變,已經可以自己做出選擇了。

爸爸在孩子沒有選擇能力的時候幫孩子做出選擇,在孩子能夠自己做選擇的時候把選擇權歸還給孩子,既有對孩子負責的態度,又不乏對孩子的信任。

家長應該什麼時候把選擇權交給孩子呢?

2歲前,孩子自我意識還沒有開始發展,沒有選擇的概念,如果這時候讓孩子做選擇,不僅不能培養孩子選擇的能力,孩子還可能搞砸事情,這時候家長應該替孩子做他人生中的大部分選擇。

2~3歲時,孩子自我意識開始萌芽,心裏有了“我”的概念,這時候家長可以慢慢把選擇權交給孩子。

家長可以從生活中的小事着手,比如:今天中午想喫什麼菜?天氣轉熱,要不要試試穿裙子?電影想看《獅子王》還是《冰雪奇緣》?

從生活的細微之處入手,由小到大的把選擇權交給孩子,隨着孩子年齡增長,心智越來越成熟 ,家長能給孩子選擇的權力也要慢慢地擴大。

給孩子選擇的權力,會讓孩子的自我價值感得到提升。

從生活中的這些細微處,給孩子有限的選擇,在適合的事情上,可以放寬選擇的範圍,讓他自己做決定。現實生活和考試不一樣,人生的選擇題不是非對即錯,很多時候我們選了這個,又放不下另外一個,孩子就會陷入無限的糾結當中,這時候家長的引導就變得尤爲重要。

認同孩子,多加鼓勵,增強孩子的自信心

很多孩子容易在選擇面前猶豫不決,是因爲他們沒有被肯定,他們不相信自己做的選擇會是正確的,也是孩子自信心缺乏的體現。

這時候家長如果鼓勵孩子,就是對孩子的一種認可,能夠大大增強孩子的自信心,有了家長的認可,孩子做決定也會更加容易的,決定次數多了,孩子就從“唯唯諾諾”升級成“權衡利弊”了。

時刻關心,適當提醒,把孩子拉回正確的軌道

“給孩子選擇的權利和自由,就意味着讓孩子承擔責任和後果以及義務。”

給孩子選擇的權利,就要有人來需要承擔決定的後果,當孩子漸漸長大,有了承擔後果的能力,家長不能一股腦的“放手”讓他自己去做決定,要保持對孩子的關注,當發現錯誤的時候,才能把孩子拉回正確的道路。

《天堂電影院》讓我們認識了把選擇權交給孩子的多多媽媽,家長不應該干涉孩子的選擇,當孩子能夠對自己的決定負責的時候,要把選擇權在適當的時候交給孩子,當孩子迷茫的時候,正確的引導孩子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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