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人,最幸福的時刻往往不是結婚以後,而是戀愛時期。情侶之間有情飲水飽,不需要爲柴米油鹽發愁,更不需要爲了觸摸不到的未來杞人憂天。宮崎駿說,“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相守,無論誰都不會一帆風順,只有一顆捨得付出,懂得感恩的人,才能擁有一生的愛和幸福。”

沒有誰不想擁有愛和幸福,可是,愛和幸福就像兩個頑皮的孩子,總是喜歡捉迷藏,你越是想找到它們,它們就藏得越隱蔽。興許哪天你失去耐心了,不再找尋了,它們反而會主動現身了。


對於二婚的女人來說,頭婚的陰影還未遠去,對愛和幸福的渴望卻從未減少。一個人孤單單的日子,遠遠沒有愛人陪伴的日子甜蜜。可是,現實中二婚的女人很可能結婚後就晉升爲“後媽”的角色了,她們並不認爲做一個好後媽很難,直到她們自己親身經歷了。

原來,所謂的“視如己出”,不過是一種說到做不到的冠冕堂皇。沒有血緣的聯結,沒有親情的聯繫,沒有基因的延續,真的就沒有血濃於水的感情。無論是自己還是孩子,總覺得親密關係中少了點什麼,少的是彼此真心實意的愛,少的是血液中那份感情的傳遞。


李敏頭婚失敗後,對她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打擊,當初結婚的時候父母就不同意。如今的下場,正是父母從前最擔心出現的。李敏不怪父母,只怪自己當初意氣用事,誰的話也聽不進去,就像中了前夫的“毒”,即使發生天大的事也不會選擇離開他。就當是個教訓吧,李敏也只能這樣安慰自己了。兩年後,李敏有了新的戀人,與頭婚相似的是,父母依舊不同意。

這次父母反對的原因是,李敏的男友帶了一個七歲的女孩,父母擔心李敏這個後媽不好當。李敏得承認,她也十分擔心這一點,畢竟她還沒有孩子,不知道如何帶孩子,更不懂得如何和孩子好好相處。然而,愛情的魔力再一次發揮了作用,讓李敏做出了不理智的選擇,她嫁了,順理成章地成爲七歲女孩的後媽。


爲了和“女兒”搞好關係,李敏對她可以說是言聽計從,她想要的玩具,她想喫的東西,李敏都不拒絕。婚後一年多,李敏生下了自己的女兒,她這才發現自己從前對繼女的一味順從,並不是愛,而是爲了博取好感。李敏對待自己的女兒,從來不會那樣嬌慣,她會和她訂立各種約定,玩具不能隨便買,零食不能隨便喫,不好的習慣會要求她改正,就連說話的語氣也會嚴格教導。

從前,李敏一直覺得自己對繼女做到了視如己出,自己當了母親之後,才發現自己根本做不到。繼女畢竟不是李敏親生的,管得嚴了,她擔心老公和婆婆有意見,繼女也會記恨她。管得鬆了,老公和婆婆同樣頗有微詞,可以說是進退兩難,無論如何做好像都是錯的。李敏終於可以體會到,父母當初的擔心是什麼了。李敏無法像對待自己的女兒那樣去對待繼女,她擔心自己掌握不好其中的度,反而弄巧成拙。


所以,關於繼女的大事小情,李敏都會主動和老公商量,和婆婆商量。她想要的,不過是不想承擔和繼女有關的任何責任,因爲這個責任,她負擔不起。李敏相信,所有的“後媽”大多抱着善良的心態,只不過,想象和現實差太遠,況且後媽這個角色在人們眼中的印象通常都是尖配刻薄的。一個人的力量,不足以改變大衆的眼光和說辭。李敏能做的,也只是儘自己的本分罷了,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張愛玲說,“我要你知道,這世界上有一個人是永遠等着你的,不管是在什麼時候,不管你是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樣一個人。”


每一個受過感情傷害的人,每一個在婚姻中受到挫折的人,都要相信,哪怕自己的第一段婚姻失敗了。你的生命中,也一定有一個屬於你的愛人在等着你。

哪怕他不完美,哪怕你再婚之後也要扮演“後媽”、“後爸”的角色,這都不會影響你的幸福。就像李敏一樣,她最終在她的第二段婚姻裏,找到了適合自己婚姻的相處模式。

做不到視如己出,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人之常情。我們所追求的應該是這四個字——問心無愧。所有的事,盡心盡力就好,至於結果,交給上天去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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