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与《奥麦罗斯》相比,《白鹭》是抒情性的,其“发声的方式”更直接,更自我。诗集中,沃尔科特提炼出“白鹭”这一意象,让“它以洁白美丽的形体、飞翔舞动的姿态、神出鬼没的方式结构了全书,并将生命与死亡、友爱与遗憾、现实与艺术、清晰与神秘融为一体”。

原标题:沃尔科特|融汇了不同文化、身份与艺术形式的诺奖诗人

1990年,沃尔科特出版了“现代史诗”《奥麦罗斯》,199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这部8000多行的长诗是沃尔科特最具野心的作品,是他对加勒比海地区殖民历史与复杂现实的深切洞察,也是他借鉴西方经典文学传统(《荷马史诗》《尤利西斯》等),创造自己文学园地的最有力的展现。

而《白鹭》出版时,沃尔科特已经八十岁,如所有人一样,其生命已无可避免地将要走到尽头。诗人站在死亡跟前,不得不面对这必然的命运,看到一生所珍视的东西渐渐消逝,感受到老年人所面临的情欲困境,这让整部诗集带有相对平静的语调,尤其是与诗人的前期诗歌相比。诗集中,沃尔科特提炼出“白鹭”这一意象,让“它以洁白美丽的形体、飞翔舞动的姿态、神出鬼没的方式结构了全书,并将生命与死亡、友爱与遗憾、现实与艺术、清晰与神秘融为一体”。

这两部诗集可以视为沃尔科特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其中的诗歌也隐含了沃尔科特生命历程的转变和诗歌魅力的密匙。沃尔科特的译者杨铁军与程一身分别解读了两本诗集的内容,并分享了诗歌在翻译时那些“不可译”的内容。

采写|***记者 张进

《奥麦罗斯》

对西方经典的融合,是沃尔科特的生命力所在

《奥麦罗斯》

作者:德里克·沃尔科特

译者:杨铁军

版本:广西人民出版社

2018年10月

1

从语调中可以听到大海的轰响

***:加勒比海岛的自然风景在沃尔科特的诗歌中占有重要分量,它有时是沃尔科特诗歌的主题,有时是天然背景。加勒比的自然(棕榈树、阳光、海浪等)对沃尔科特的写作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或者说,赋予了沃尔科特诗歌哪些独特的特点?

杨铁军:在《奥麦罗斯》中,自然风景并不是自在的,换句话说,沃尔科特并没有把自然风景当做从其开始,从其结束的目的本身。自然风景,尤其是加勒比海,可以说是《奥麦罗斯》的大背景。圣卢西亚是一个小海岛,身处其中,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大海的强大影响。以圣卢西亚岛这个地域为重心的《奥麦罗斯》自然也给人这种印象。甚至有说法称能从沃尔科特的语调中可以听到大海的轰响。

沃尔科特水彩画

但要说自然风景是《奥麦罗斯》的背景,其实也还不够,因为它不仅仅是背景,也不是一个静态的观照对象,把它当做全书的主角也不为过。所有的人物都以不同方式和加勒比海的风浪、气候、阳光打交道。书中的几个主角都是靠它讨生活的渔民,自然风景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个观照对象,不是一张度假胜地的明信片,而是与之搏斗、也享受其庇护、与之共舞的人生大剧场上的对手和朋友。它带来痛苦、带来欢乐、带来生命,也带来死亡。所有的事情都深深烙上了大海的印记。加勒比海包含了沃尔科特最深刻的经验、最沉痛的反思、最刻骨铭心的记忆。加勒比海是沃尔科特的生命所在,也是他的作品的全部。所以,自然风景这个词在沃尔科特的词典里同时是亚当和夏娃、天堂和地狱,一直引申下去,直到上帝。

***:沃尔科特有一段创作的所谓模仿期,比如仿迪兰·托马斯,为的是“冲出海岛的社会、种族和思想的局限”,走向国际。你如何看待沃尔科特“把自己海岛上的素材放进更早以前的外国作品”(奈保尔语)这一创作途径?这在《奥麦罗斯》中,似乎正表现为对“荷马史诗”《神曲》《尤利西斯》等欧洲经典的不同方式的借用。

杨铁军:很多作家都有一个从叛逆到回归的发展过程,包括我们中国作家。沃尔科特的位置比较特殊。因为他是黑白混血,而且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有着复杂的体验和艰难的挣扎。冲出海岛的局限之后,他又返回,和自己的出生地达成和解,直至更深入地扎根其中。在生命的后半段,沃尔科特每年都往来于加勒比海和美国之间,从来没有长离故土,也没有远离所谓的文化中心。是两种经验的深度参与者。

欧美作家的背叛往往是宗教性的,历尽艰辛,最后达成某种和解。从“五四”以来,我们中国作家的背叛好像一般是针对家乡,年轻的时候想离得越远越好,这是一种大时代语境下的命运,是一种现代性的话语实践,因为文化现场都在远离家乡的大城市。但最后,中国作家,如果幸运的话,一般都会反思早年的这种背叛的命运,即使达不成和解,也会对其有所反思(除非是那些天真地把乡土经验田园牧歌化的人)。

回到沃尔科特。他虽然选择回归,但他并没有以自己身上的“白”而羞耻。事实上,他始终想在加勒比海和欧美文化之间构筑一种人类命运的共同体。他在《奥麦罗斯》中用大量的篇幅批评白人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但是他绝没有走到另一个极端,也就是坚执本土文化至上。他以自己的黑而自豪,但并没有天真地以为本土文化总是无辜的、无罪的赤子。

所以,沃尔科特在《奥麦罗斯》和其他作品中对西方经典的深度融合,是他的全部的生命力所在。有些本质主义者、民族主义者、纯粹主义者可能会指责沃尔科特被西方文化所污染,而西方的精英则居高临下地欢迎他加入精英俱乐部。一方指责他不坚定、屁股坐在另一面,另一方指责他对本土的认识不够沉浸。在后殖民主义的现实和语境下,事实证明,沃尔科特是对的。对纯粹的坚执,在这样的时代,并不是一种政治正确意义上的反抗,而是反动。

2

不是一个固执的本土主义者

***:在1992年的诺奖受奖词中可以看出,沃尔科特很在意加勒比海文学的独立性,并说“它们(海岛生活)没有文字,它们等待着被解读,假如解读正确,便会有独立的文学诞生。”而一个最基础的现实是,沃尔科特是用英语(“帝国语言”)写作的。“独立”和“英语”之间是否有矛盾?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杨铁军在一篇访谈中,沃尔科特说加勒比海从文学意义上来讲是一块没有开发的处女地,是伊甸园。欧洲人已经过了那个天真的阶段,而加勒比海人可以从亚当、夏娃开始。加勒比海人可以发明自己的鲁滨逊和星期五。和拥挤不堪的欧洲文学景观相比,加勒比海作家可以随便开疆拓土,跑马圈地。但是沃尔科特不是一个固执的本土主义者。如果有一个现成的锤子可以用,他不会非得自己造一个。而且不管是西方的锤子,还是土著的什么工具,在加勒比海,都是新的。

“独立”和“英语”之间自然是有矛盾的,但这个矛盾在沃尔科特身上得到了解决。沃尔科特对西方经典的熟稔程度超过了西方人,对诗歌韵律的了解超过了西方人(他抱怨美国学生因为教育缺失,普遍丧失了对韵律(scansion)识断的能力)。另一方面,他对加勒比海文化和人民的爱,超过了很多土著,甚至有点盲目。这样的矛盾是那么深刻,从表面上看,几乎无法弥合。但是沃尔科特从自己的生命经验出发,内化了这种矛盾,其中最美的部分、最强有力的东西,就体现在《奥麦罗斯》中。

这三种动力都是情感。罗素同意休谟所说的,理性是,也应当是激情的仆人。前两种主要是属于个人、面向自我的生活,但如果说求知与否完全是自己的事,爱情则还涉及最接近的一个人或几个人。前两种可以通向天堂,而最后一种则是面向社会和人类的苦难,甚至直面地狱。

3

诗歌中明显的视觉性

***:面对这样一部“现代史诗”,不得不提及的一个问题就是翻译的难度。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都有哪些,你是如何解决的?因沃尔科特对上述欧洲经典的引用,在翻译过程中,相关知识上的储备是否会对翻译效果产生影响?此外,翻译前,是否会先掌握加勒比海地区独特的种族、文化状况?

杨铁军:我在《奥麦罗斯》的译后记中谈到,虽然一般的公认是,这部作品是很难的,但其翻译的难度并不是对原文的理解。难度在于如何在汉语中找到一个配得上这部宏大史诗的语气。说来惭愧,我一开始并没有找到。我按照一般的成见,企图把这部史诗的所谓的汪洋恣肆呈现出来,所以按部就班,打一字一句的阵地战。初稿完成以后,效果并不好,我很失望,甚至有了放弃的想法,因为我认为这样的翻译在汉语中不成立。

后来我从第一章开始修改,改了不下几十遍,直到最后有一天,但却好像是忽然之间,一切都成型了,不再松松垮垮了。我知道我找到了我需要的语气。于是,我依照这种理解,对全书做了全面的修改,几乎是推倒重来,这是第二稿。然后第三稿,在前面的基础上,每一个句子都做了调整,让诗句更加紧实,产生了让我惊叹的力量感。我好像一下子理解了这部作品,通过自己的文字。

《奥麦罗斯》的翻译不同于我此前所有的翻译,我是在翻译的过程中,很艰难地,甚至是很幸运地找到了一种让我满意的处理方式。而其他几本书的翻译,在开始之前,我已经有所认识,知道该怎么处理。翻译过程中即或有些许微调,基本都是按照一开始就有的原则来进行的。《奥麦罗斯》的翻译完全不同,它本身就是一个探险历程。

***:如你在译后记中所说,沃尔科特除了诗歌,还创作了近30部戏剧。其戏剧作品有何主要特点?对其诗歌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杨铁军:对沃尔科特的戏剧我并没有太多了解,但是从《奥麦罗斯》中可以看出沃尔科特对现场感的理解,对镜头语言的娴熟处理。很多场景,从前景到近景,从场景的原则,特写的角度,你能看出这个人对舞台、对电影的视觉语言是很熟悉的。我有个小小的“偏见”,就是很多画家出身的诗人,往往太迷信视觉,而忽视语言的其他的维度,写出的诗成就不高。沃尔科特是画家出身,他打破了我这个偏见。《奥麦罗斯》的视觉性,甚至对一个视觉艺术的外行来说也是很明显的,但是这丝毫无损于他的抒情性,他的语调。沃尔科特不光是不同文化的融合者,也是融会贯通不同艺术形式的大师。

沃尔科特领取诺贝尔文学奖。

《白鹭》

将生命与死亡、友爱与遗憾融为一体

《白鹭》

作者:德里克·沃尔科特

译者:程一身

版本:广西人民出版社

2018年10月

1

一个轻盈飞翔的世界

***:布罗茨基在为沃尔科特一本诗集写的序言中说,“诗人的真实传记,如同鸟儿的传记,几乎都是相同的——他们真正的数据,是他们发声的方式。”《白鹭》这本诗集“发声的方式”是怎样的?与之前的《奥麦罗斯》或处女作《二十五首诗》等有何不同?

程一身:按照布罗茨基的论述,区分诗人的尺度不是发声的内容,而是“发声的方式”。在他看来,一个诗人“发声的方式”主要体现在“他的元音和发丝音的辅音里”,“他的节奏,韵律,和隐喻里”。其实诗人所用的“元音和发丝音的辅音”就是“词语的选择”问题,更确切地说是词语的声音选择问题,而这正是形成诗歌的节奏和韵律的基本元素。至于隐喻,其实是一种小型的虚实结合体,是诗人借助相似性完成的由此及彼,由实及虚的转换与结合。这些在《白鹭》诗集中都有完美的表现。

友谊是《白鹭》诗集中出现最多的主题之一。每一首友谊诗写得都不一样。用布罗茨基的话说就是“发声的方式”不同。这里试举一例。《白鹭》的第六首怀念亡友深沉动人,这首诗的前12句交韵:week(周)与beak(嘴巴),gone(消失)与lawn(草地),rain(雨丝)与plain(平原),falls(落)与waterfalls(瀑布),left(剩下)与lift(升起),rain(雨)与again(又)。后3句连韵:disappear(消失),happier(高兴),prayer(祈祷)。week与beak分别对应着抽象的时间和具象的嘴巴,gone与lawn同样包含着抽象与具象的对应,而且体现着消失与存在的张力。rain与plain则体现了运动与静止的差异。falls与waterfalls分别对应着雨与瀑布的下降,对应着广阔细微与集中急骤的不同。left与lift仅一字之差,前者意为“剩下”,指健在的朋友,后者意为“升起”,描写天使,亡友的化身,二者形成了富于张力的对称。rain与again可以显示雨的反复来临,对应着诗人对亡友的反复怀念。交韵在总体上制造了一种融合效果,体现了白鹭与朋友、白鹭与天使,以及白鹭与雨丝的融合。诗歌最后采用三连韵,不仅表明这三行是一个独立的单元,而且显示了诗人怀念亡友的一贯性:诗人坚持他的祈祷(prayer)对抗友人的消失(disappear)。由此可见,押韵可以跨越远距离达成词语的结盟,押韵词和被押韵词显然构成了更亲密的关系,从而使诗歌更有艺术性。关于隐喻,我也举个例子。《白鹭》中多次写到浪花,在《金合欢树》的第三首中,他把浪花写成了“成排的修女弯着腰”,这确实是沃尔科特式的比喻,准确而复杂。

与《奥麦罗斯》相比,《白鹭》是抒情性的,其“发声的方式”更直接,更自我。在效果上细腻动人。

沃尔科特(右一)与马克·斯特兰德、布罗茨基、扎加耶夫斯基(左起)。

***:《白鹭》出版时沃尔科特已八十岁高龄,这几乎决定了诗集的内容:“一部老年之诗”,主要写的是爱的消逝、死亡的即将来临,以及爱之重建的不可能。作为诗集的核心意象,你如何理解“白鹭”这一意象(及其丰富性)?

程一身:沃尔科特是一个注重写作客观性的诗人。因此诗集《白鹭》中的白鹭意象首先具有客观性。诗中刻画白鹭的句子有“这些浑身洁白、鸟喙橙黄的白鹭多么优雅”,“橙黄的喙,粉红的腿,尖尖的头”等。除了白鹭,这本诗集中还写到白鹭家族中的苍鹭、雪鹭、大白鹭、朱鹭等,以及黑鹂、海鸥、鹦鹉、麻鸦、八哥、燕子、鸽子、鸭子、麻雀、斑鸠、渡鸦等不同的鸟。这些构成了《白鹭》中鸟的世界,一个轻盈飞翔的世界。

其次,白鹭具有象征性,是诗人情感的对应物。诗人把白鹭视为提问者(可以说沃尔科特的诗就是为了“应对白鹭尖利的提问”)、抚慰者(劝慰诗人超越欲望摆脱悔恨进入平静)、教导者(教导诗人在写作时加以严格选择)等多重角色。至于白鹭的对应物有如下几种:六翼天使(《白鹭》之4),突临的天使与已逝的诗友(《白鹭》之6),死神的幽灵与美丽的灵魂(《白鹭》之8),褪色的遗憾(《在乡村》之2),破碎的诗篇(《在悬崖上》)等。

第三,白鹭具有结构性。它以洁白美丽的形体、飞翔舞动的姿态、神出鬼没的方式结构了全书,并将生命与死亡、友爱与遗憾、现实与艺术、清晰与神秘融为一体。

2

多元文化写作的范例

***:沃尔科特的诗歌是“献身多元文化的结果”,这一点不仅表现在沃尔科特借用西方经典文学的写作技艺,同时表现在其写作内容上。《白鹭》中,跟随沃尔科特的几次旅行,我们看到了西西里岛(《西西里组曲》)、西班牙(《西班牙组诗》)、意大利(《在意大利》)等地,并经由沃尔科特的知识与想象进入各地文化、历史之中。“多元文化”对沃尔科特的写作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程一身:沃尔科特的作品的确是多元文化写作的范例。首先他的出身就是多元文化融合的结果。用他自己的诗来说,就是“我体内拥有荷兰人、黑人和英国人的血统”,所以他把荷兰称为“我半个祖先的国度”(《在荷兰》)。沃尔科特确实喜欢旅行,但不能把《白鹭》中的这类诗看成简单的旅行诗,它们无不在地方、文化、历史和诗人特定的心境之间形成高度的契合。如果说游历不同的地方为沃尔科特的写作提供了丰富题材的话,阅读不同的诗歌则为沃尔科特提供了多样的技法。沃尔科特是个善于吸收大量诗歌的巨人。

我认为“多元文化”对沃尔科特的最大影响是造就了他的大诗人地位。还是引用他自己的话吧:“大诗人无意于标新立异,也没有时间另辟蹊径;他们只要将所读的诗全部吸收,自然就会写出别具风格的作品。”

***:沃尔科特同时也是位画家,这一点《白鹭》在前言中也重点提及。画家的独特观看视角和方式如何影响了《白鹭》的写作?

程一身:《白鹭》中的绘画诗大体包括两类,一类是以绘画为题材的作品,如《在画室》《我走出画室》《在卡普里》等。一类是有绘画特色的诗,所谓“笔墨的转移”主要指这类细察细描式诗歌,这类诗极多,又可细分成两种,写景的和写人的。写景的绘画诗可以《码头之夜》为代表,写人的绘画诗可以《搬运工》为代表:“他们能,单手,举起惊人的线缆盘,/双臂举起摇晃的镀梓板/把它固定在支架中,这时吊钩和摇柄/在附近摆动。午饭时他们在绳索捆绑的/如山的货车的影子里吃东西……”整体而言,《白鹭》中的绘画诗具有鲜明的油画风格,其特色是用笔客观精确、线条层次繁复,效果清澈澄明。

沃尔科特水彩画

3

与布罗茨基彼此珍视

***:与诗集名同名的组诗《白鹭》的最后一首,沃尔科特写了与约瑟夫·布罗茨基之间的友谊,赞美了布罗茨基的灵魂之美丽。沃尔科特和布罗茨基、希尼等人之间的友谊,对他的写作产生了哪些影响?

程一身:沃尔科特和这几位诗人都是生活在美国这个发达国家的边缘人,外来者,移民或流亡者,他们大多来自小国,尽管布罗茨基的国家不小,但他是个被驱逐出境的犹太人和政治犯。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是大诗人,都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堪称一时之盛。其中沃尔科特与布罗茨基的友谊尤其深厚。这当然是因为他们惺惺相惜。所以《白鹭》组诗中有两首写到了布罗茨基,其中最后一首提到了他的名字,并在诗中罕见地直抒胸臆,称道他“天使般美丽的灵魂”。在这几个人中,沃尔科特与布罗茨基也是唯一一对互写评论的人。我个人感觉沃尔科特对俄语诗人情有独钟,特别是安娜·阿赫玛托娃和曼德尔施塔姆,他们那种因写作而遭受迫害的命运在布罗茨基身上得到了延续。所以,在致布罗茨基的一首诗《欧洲的森林》中,沃尔科特反复提到曼德尔施塔姆,其中有这样一句,“那些来自曼德尔施塔姆诗行中的寒冷气息”,他分明把布罗茨基看成了流亡中的曼德尔施塔姆。就此而言,沃尔科特与布罗茨基等人的友谊对他的主要影响我认为并非写作技术方面——在相识之前,他们的写作都已经非常成熟了——而是作为移民或流亡者的彼此珍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沃尔科特和布罗茨基、希尼被称为“三剑客”。

本文为独家原创稿件。采写:张进;编辑:宫子;校对:翟永军。未经***书评周刊授权禁止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5月23日《***·书评周刊》B01版~B08版

「主题」B01丨德里克·沃尔科特 为加勒比海地区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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