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博白縣教育局發佈通告:對舉報中小學生私自外出“玩水”的行爲,一經查證覈實,將給予舉報人100至500元的現金獎勵。

防溺水“懸賞通告”引人注目

5月22日,一則《博白縣教育局關於實行防範中小學生溺水舉報獎勵辦法的通告》引發關注。

通告稱:對於“發現有中小學生私自或結伴相約到江河、水庫、山塘、積水坑等水域玩耍、燒烤、游泳、撐竹排、捕魚、摸田螺、釣魚等情況,撥打舉報電話(且勸阻勸離、開展施救等)”,經查證舉報屬實的,將給予300元至500元現金獎勵;

“發現有偷盜或故意損壞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繩、救生竿等防溺水救護設施的”,則獎勵100元。

“博白的危險水域點多面廣,單靠學校老師、政府、村幹部的巡查,很難做得到24小時、全面覆蓋的監控。”

博白縣教育局安穩股林股長說,爲進一步做好博白縣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工作,博白縣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生防溺水工作體系,最大限度化解中小學生溺水風險,遏制中小學生溺水事件發生。

已有人舉報並獲得獎勵

這份硬核“通告”發佈後,很快取得效果。

據林股長介紹,5月23日,他們共收到羣衆舉報線索4條。其中有3條經覈實,符合相關獎勵規定,該局第一時間給舉報者送上現金獎勵。

1

英橋鎮文黎村村民舉報學生到水庫釣魚,經查證屬實獲獎勵300元。▼

2

文地鎮文地街羣衆舉報學生到河邊摸田螺,經查證屬實獲獎勵300元。▼

3

寧潭鎮白均村村民舉報學生到白均村水塘游泳,經查證屬實獲獎勵300元。▼

據悉,在以上舉報事件中,去釣魚的學生有8人,去摸田螺的有5人。林股長說:接到舉報後,工作人員立即去現場把學生帶回學校,並通知家長到校,及時對學生進行了教育。”

林股長表示,另一舉報線索尚在覈實中,一經覈實獎勵也會即刻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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