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正在录入司法鉴定文书

胶东在线5月25日消息,作为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重拳打造的又一特色专科,司法鉴定科的创立与发展更多地展示出“医者”的严谨性与公正性。1961年3月,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工作被纳入医院的业务类别。1982年4月,作为一项特色诊疗科目,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正式在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推行,司法鉴定规定、鉴定病案格式及鉴定资料调查提纲落地,以门诊鉴定为主,对疑难者住院鉴定。2002年,司法鉴定科被山东省司法厅指定为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院内仍称司法鉴定科)。目前与山东省内4家单位一起,共同承担全省16个地市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

谈到“司法”,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公平公正”。自成立以来,司法鉴定科始终以公平公正为开展业务的最根本原则,严格落实司法鉴定程序,恪尽职守,以事实为依据,严把司法鉴定质量关,从而为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提供准确、公正的法律依据。截止目前,司法鉴定科经手的鉴定案件,一直保持“零错鉴、零投诉、鉴定意见采信率99%”的骄人成绩。

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的标准化管理

公平公正是司法鉴定的根本准则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必须秉持客观、科学、独立、公正的从业态度,以事实为依据,坚决杜绝人情结论和关系结论。”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司法鉴定科主任尉秀峰主持鉴定工作十余年来,对于“公平公正”的司法鉴定态度坚定不移,“忠于法律,忠于事实,探真求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关乎司法鉴定人的声誉,每一次鉴定、每一个举动都要对得起‘司法’二字。”

大到刑事案件,小到民事纠葛,司法鉴定科的每一例鉴定都从“公正”的准则出发,为案件本身提供真实可靠的法律依据,从而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尉秀峰举了一个例子,一个涉及盗窃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李某盗窃公司大额财物,经公安机关侦查后被刑事拘留,因涉案金额较大,面临判刑多年的处罚。因而李某在辩护过程中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并在医院治疗过。为核实李某所说情况,相关部门委托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司法鉴定科做专业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李某一年前曾到医院就诊,称精神不振、抑郁、失眠,经医生诊断,其患有轻微的神经官能症,并非精神疾病,无法作为免责或减责依据。”尉秀峰解释道,“只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患者,且犯案时处于发病状态才有可能减责。”在为李某做了详细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后,司法鉴定小组给出明确的鉴定意见:李某并无精神疾病。

维护司法公正,更要廉洁自律,这一点更突出在司法鉴定科的程序公开。司法鉴定科公开鉴定人员、收费标准,公开鉴定程序并设立举报电话,让程序公开化、透明化,随时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监督。

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温馨舒适的候鉴大厅

鉴定质量是保障鉴定的核心步骤

“一个机构的生死存亡,重点取决于其服务质量。”尉秀峰认为,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论准确与否,“公平公正”的原则是根本,鉴定质量更是核心。自业务开展以来,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司法鉴定科始终严把鉴定质量关,严格落实司法鉴定程序、文书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组织全体鉴定人员定期学习技术标准,并实地操作、查找不足,真正做到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文书管理、统一档案管理、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派鉴定人。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严密严格的流程保障每一例鉴定结论的准确、真实、无误。

服务质量的保障,需要软硬件同步提高。司法鉴定科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鉴定技术力量日臻强大。现设有综合办公室、鉴定室、检查室、档案室、接待室和候鉴大厅,保障鉴定每一个步骤的严密性;在仪器设备的配置及鉴定流程方面,严格按照省厅标准进行配置,并建立了执业公开制度、受理登记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出庭制度、鉴定意见审查制度、档案保管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明确了机构负责人、鉴定医生的岗位职责,让鉴定流程细微化,鉴定质量保障化。

医院的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目前与省内4家单位,共同承担全省16个地市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

目前,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司法鉴定科拥有执业司法鉴定人员28名,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2名,硕士学位3名,均为医院的技术骨干。强大的人才团队,配合日臻完善的制度及硬件设施,为司法鉴定的质量保障打下了一个敦实的基础。“以公平公正为准则,以质量为核心,保证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可靠、权威,是司法鉴定人的职业准则。”尉秀峰如是说。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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