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这里,“父母丧失劳动力”的范围很广泛,对李晶晶来说,她的父母就属于丧失劳动能力,没法抚养年幼的弟弟,而李晶晶目前工作稳定,也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所以弟弟的监护权会自动递交给她,这属于她的法律责任,没法拒绝。毕业之后她放弃了考研,李青青找了一份工作赚钱,好不容易还清了助学贷款,在大城市里买了套小房子,但却突然被家里要求辞职回家带弟弟,因为她爸爸在工作时扭伤了腰,现在只能靠低保过日子,没什么收入。

前几天,李青青收到了法院的判决:官司败诉了,她跟家里也闹翻了,可能过段时间要回老家带娃去了。

李青青的家境不差,但父母却不顾她的反对,在40多岁时又高龄产子,生了二胎,害得李青青上大学时的学费跟生活费都要靠勤工俭学跟助学贷款来维持。所以,她一直期盼着早点大学毕业,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

毕业之后她放弃了考研,李青青找了一份工作赚钱,好不容易还清了助学贷款,在大城市里买了套小房子,但却突然被家里要求辞职回家带弟弟,因为她爸爸在工作时扭伤了腰,现在只能靠低保过日子,没什么收入。当时李青青怒怼道:“弟弟是你们生的,凭啥让我养?”

本以为故事到此可以结束,没想到她的父母却告到了法院,要求李青青履行当姐姐的义务,双方僵持了两个月,结果李青青却拿到了法院的败诉裁决。 

这时李青青才从法律上了解到:原来从孩子出生那一刻起,监护人就不只是亲生父母。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时,作为兄、姐有义务承担起未成年弟、妹的责任,从监护权移交的那刻起,兄、姐必须履行扶养义务到对方成年。

解释一下,扶养不同于赡养抚养,根据使用对象的一份不同而改变,但履行的义务是一样的,都是属于监护人的责任。

而这里,“父母丧失劳动力”的范围很广泛,对李晶晶来说,她的父母就属于丧失劳动能力,没法抚养年幼的弟弟,而李晶晶目前工作稳定,也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所以弟弟的监护权会自动递交给她,这属于她的法律责任,没法拒绝。

她的父母也是明白了这一点,才理所当然的把二宝交给她。如果李青青在抚养期间对弟弟不好,还可能会被虐待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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