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随着同步电子签名采集、上传的完成,标志着保定冀中地区检察院初试“云间”出庭监督减刑案件庭审活动圆满成功。工作中,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将监督工作的关注点,聚焦在狱内疫情动态、罪犯改造动态、狱内狱警动态和上级部门对罪犯减刑工作的安排上,充分利用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监管场所的监督,在保护罪犯合法权益方面倾尽全力。

原标题:冀中院“云间”出庭监督减刑案件

近日,随着同步电子签名采集、上传的完成,标志着保定冀中地区检察院初试“云间”出庭监督减刑案件庭审活动圆满成功。

工作中,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将监督工作的关注点,聚焦在狱内疫情动态、罪犯改造动态、狱内狱警动态和上级部门对罪犯减刑工作的安排上,充分利用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监管场所的监督,在保护罪犯合法权益方面倾尽全力。

自五月中旬,辖区内监狱陆续开始安排减刑工作。近日,对于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同意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的11名罪犯的案卷材料,认真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督促快提请,快立案,快开庭,快裁定,以激励罪犯改造积极性,稳定押犯情绪。为保证出庭工作的顺利完成,积极沟通保定中院技术部门,在检察室、监狱刑罚科、监狱监区内,安装 “云间”远程开庭系统,认真调试,学习使用,加快上传法律文书和相关资料。

5月21日,“云间”远程庭审正式开庭。法官远程审理,检察官远程监督,监狱远程提请,证人远程作证,罪犯远程陈述。同步提出意见举证、质证,同步监督审理实体、程序,同步审理案件录音、录像,同步电子签名采集、上传,多方连线,“云间”庭审。参加开庭的检察官、法官以及警官克服了对系统操作的不熟悉、终端设备配置较低和网速不流畅的问题,圆满完成了对11名罪犯减刑庭审监督工作。

冀中院检察长张炜到检察官网络终端督导“云间”庭审,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陈建斌同志,到冀中院指导远程庭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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