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为全县人民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电动车安全管理、夜查酒驾为重点开展“守护平安”攻坚月统一行动。电动车非法加装雨篷、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置留电动车7日。

  守护平安 我们在行动

  为深入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为全县人民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电动车安全管理、夜查酒驾为重点开展“守护平安”攻坚月统一行动。

  有许多朋友会抱有侥幸心理

  “小路不会有交警查”

  “昨天刚查过,今天不会再查的”

  每天出门都要躲着交警蜀黍

  为何不做一个遵规守法的好公民呢

  要知道交警蜀黍

  在每一个路口、每一个角落

  只要违法了

  领导督战鼓士气

  苍南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求完,交警大队大队长陈柱,教导员王一坚,副大队长林德树、吴健,副教导员陈宣怀等领导到现场督战,鼓舞士气。

  严查酒驾不放松

  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处5000元罚款并拘留15日。

  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并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考)并追究刑事责、重新获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严管电动车护平安

  电动车非法加装雨篷、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置留电动车7日。

  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260人次,设置执勤点位28处,置留车辆890余辆,处罚730余起, 拆除雨篷660余把,查处饮酒后驾驶47起,醉酒后驾驶2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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