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五度行竊韓國瑜辦公室遭判刑 曾任陳菊隨行攝影官

中新網5月26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曾任臺灣高雄前市長陳菊隨行攝影官的吳某,在韓國瑜上任後五度偷侵入高雄市府四維行政中心市長室行竊,得手紅包袋、春聯等物品。高雄地方法院近日依4個竊盜罪、一個竊盜未遂罪合併判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30萬新臺幣。可上訴。

韓國瑜曾質疑吳某恐涉裝竊聽器,但檢警未查獲相關事證。吳某犯案時是高雄市府工務局養工處技工,2019年4月被免職。

檢方起訴指出,50歲的吳某因陳菊在任時曾任攝影官,持有高雄市府四維行政中心市長室鑰匙;2018年12月25日晚間10點3分、12月31日晚間9點41分及2019年1月6日晚間6點55分、1月24日晚間11點12分,四度潛入市長室行竊後離開,2019年2月1日晚間10點50分許欲再度侵入行竊時失風被逮。

檢方查出吳某拿走的物品,包括各式紅包袋、花燈、帽子、春聯、賀卡、年曆、磁鐵、掛鉤、一卡通、紀念幣、記事本、筆、徽章、各式紀念品,共136件物品。

法官批吳某不用正當管道取得物品,多次行竊,嚴重影響地方政府管理及公務員形象,侵擾辦公環境安寧,更造成不同政治立場者之間的猜忌甚至對立。

但考慮吳某坦承犯行,竊得物品價值不高,前4次犯行依竊盜罪各判4個月徒刑,第5次依竊盜未遂罪判2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合併應執行10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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